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完毕

2012-01-18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的代表议案,日前审查完毕。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48件。按内容划分,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20件,工业财贸方面的6件,农村和农业方面的8件,教科文卫方面的10件,政法方面的3件,其他方面的1件。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代表们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部署,以持续和提升“六加一”攻坚战为着力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所提议案内容丰富,涉及经济和社会事业、文化旅游、城市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质量较高,范围较广,重点突出,表明代表们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很好地履行了职责。
  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大会主席团通过,大会对这48件议案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钱群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城区居民供暖配套设施建设的议案》和张果果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瀍河回族区城市集中供暖问题的议案》认为,受历史、经济等因素制约,老城区、瀍河回族区的群众多年来一直期盼能享受到集中供暖,目前许多家庭还是采用煤炉取暖,不仅造成大气污染,也给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张保仁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制止私搭乱建行为地方法规的议案》认为,随着新区开发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区私搭乱建的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给城区征迁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带来诸多困难。为了有效遏制私搭乱建行为,建议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制止私搭乱建行为的地方法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共同责任机制,杜绝私搭乱建现象,确保新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根据本次大会议案处理的规定,上述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调查研究,并在大会闭会后3个月内作出审议决定。其余45件议案,按有关规定,建议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在会后交其有关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或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认真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截至1月16日17时30分,大会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29件,随后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将一并在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交“一府两院”、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认真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记者 姜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