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荣获“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称号
15日从市城市监察管理局获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决定,对60个“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进行表彰,我市名列被表彰城市名单。
无障碍建设是一座城市文明的标志。我市2008年3月就成立了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级力量从城市道路、公共建筑设施、公共交通建筑设施、特殊设施、居住小区与居住建筑和信息交流等方面着手,强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
目前,我市已在主次干道、商业街、步行街等人行道处全部设置了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铺设长度达450公里。2008年以后,我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25条道路714处交叉口均设置了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此前已建道路中已对5761处路口完成改造,且所有路口只要条件许可,尽可能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形式。
洛阳机场、3座铁路客运站、3座长途汽车站等重要公共交通站点,无障碍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我市在建的高层建筑,全部有无障碍设计;2008年以后建成的124栋高层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率100%。
我市投资110万元,在136处重要交通路口安装过街提示音响1088套;服务行业、旅游景点和公园等窗口单位均安排有手语解说员,总数达到500余人。(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易勋)
【相关链接】 无障碍环境
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
物质环境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方便残疾人通行和使用,如城市道路应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建筑物应考虑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等设置残疾人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疾人通行等。
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公共传媒应使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者能够无障碍地获得信息,进行交流,如影视作品、电视节目的字幕和解说,电视手语,盲人有声读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