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02-17

——2011年12月  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委主任  郭素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260件。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79件,工业财贸方面的30件,教科文卫方面的32件,农林水方面的22件,政法方面的8件,其他方面的89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2件,市人民政府247件,市委宣传部6件,市中级人民法院3件,市人民检察院1件,市文联1件。截至目前,这些建议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15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4.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19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5.8%;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26件,约占建议总数的10%。从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或基本满意的259件,占99.6%;不满意的1件,占0.4%。
    二、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制度和程序,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确保代表建议按法定时限高质量高标准办理答复代表。
    (一)及时分解交办,明确责任。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立即组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及有关委局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确定主管市领导、主办单位及领导、协办单位、督办工委及领导,保证分解的准确性。同时从260件代表建议中筛选出23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建议,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重点办理的建议。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总结往年办理工作好的经验和不足,向“一府两院”集中交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要求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到推进“福民强市”总体目标的高度来认识,与提升机关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机关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二) 跟踪督办,狠抓落实。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已书面办理答复代表的建议的跟踪督办工作。对正在办理或已经列入计划办理的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抓好落实,力争早日解决问题;对因不够重视、措施不够得力导致办理效果不够理想的建议,与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进一步沟通,分析查找原因,指出问题和不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让代表和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办理效果;对个别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内容空洞、无具体解决问题方案的建议,要求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反馈的方式,组织人大代表抽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使代表全面掌握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督促解决问题,促使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如张天宝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310国道市区段进行城市化改造的建议》,310国道改扩建工程已于7月24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推进紧张有序,预计杨王路至王城大道段2012年花会前竣工,王城大道至定鼎北路段2012年7月底前竣工。
    (三)加强联系,强化监督。一是建议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一府两院”的联系,根据办理进展情况,召开由市人民政府建议办理工作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共同沟通、协调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对口督办,通过信息联系、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同承办单位联系,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帮助协调办理工作中的难点,使督办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三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利用接待代表、执法检查、调研等多种渠道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及时与办理单位沟通、反馈。四是为加大审议监督力度,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会后,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加以整改。
    (四)创新机制,注重实效。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的“公开透明”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及洛阳日报社有关负责人,认真研究部署媒体公布代表建议工作,细化工作安排,提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该项工作进展顺利。4月5日、26日,47件代表建议的主办、协办单位以及责任人、分管市领导、答复时限等在《洛阳日报》上予以公布;10月27日、28日、31日,陆续在《洛阳日报》上公布上述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使全市人民都了解代表们提了什么、政府作了什么、取得了什么效果,自觉接受代表和全市人民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在机关网站上公布了代表建议目录,包括建议题目、主要内容、提建议人、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及代表意见。为了使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将原有三个关于代表建议办理、督办的办法(意见)进行整合完善,制订并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法》。
    三、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根据人事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及时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召开全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将建议全部分解到有关县(市、区)和承办部门进行办理。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级负责,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
    (二)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市政府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将47件代表建议的相关内容在《洛阳日报》上予以公布,增强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办理质量。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见面沟通反馈制度。在办理前,采取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的办法,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办理工作;在办理中,及时通报办理进度,取得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在办理后,采取“请进来”召开座谈会和“走出去”上门答复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汇报落实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多管齐下,务求实效。一是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市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的内容,并将其列入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实效性考评范围等进行跟踪督办,加大督办力度;二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督促相关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和抽查中所提的意见,进行再落实、再反馈;三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抓落实、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尽最大的努力把代表关心的建议解决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个别承办单位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如重视不够,建议办理质量不高,能解决的问题没能及时解决;对正在办理或已经列入计划办理的建议,办理效果不够显著,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后的督办工作中,严格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督办工作力度,不断创新督办形式,完善督办机制,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实效,让代表更加满意,让群众更加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