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洛阳市2010年度财政决算和2011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1年9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谷树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0年,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福民强市为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全市财政收支实现平稳增长。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财政支出得到保障,实现了收支平衡,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保持了健康发展。会议决定批准市本级2010年财政决算。
会议指出,我市 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预算项目执行进度不平衡、上年结转资金较多、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科学、政府还债资金来源单一,政府债务较重。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十次党代会精神,依法组织收入,强化财政管理,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要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要进一步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建立和完善滚动项目库,坚持资金与项目挂钩,努力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完善基金预算制度和使用办法,加快拨付进度,减少滞留和结转。要规范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细化基金预算编制,确保基金收入用于民生工程;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健全政府举债融资管理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偿债机制,编制政府债务预算,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情况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