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2-02-17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振义
2011年9月30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我们主要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我们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洪昌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在审议中大家认为,郭洪昌同志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以来,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克己奉公,兢兢业业,为洛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大家对郭洪昌同志多年来的工作和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本次会议,我们表决任命李柳身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李柳身同志在郑州市工作多年,历任郑州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常务副市长、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市委常务副书记等重要职务,政治素养高,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突出,具有很强的责任感、大局观和开拓精神,是省委给我们洛阳派来的一位优秀领导干部。在第一次全体会上,李柳身同志作了很好的任职前发言,表达了坚决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努力促进洛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心和信心,语言朴实、感情真挚、态度诚恳,充分展现了自身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常委会组成人员希望李柳身同志,尽快熟悉和融入到洛阳的各项工作中,积极抓好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努力打造服务政府、法制政府、效能政府,努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新的业绩,为实现福民强市的总体发展目标、为使洛阳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有更大作为、更大担当贡献力量。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