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李文卿等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李文卿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联络处副主任;
免去:
路长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石红瑞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常龙西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请审议。
主任:常振义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