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近两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02-20

——2011年11月29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亚利
 
尊敬的常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近两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两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两年来,我局围绕“福民强市”总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个高于”、“两个确保”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碧水蓝天工程为抓手,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两年来,我局先后被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被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表彰为全省环保系统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全市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以来,截至11月27日,我市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7.3%,高出去年0.7个百分点;地表水出境断面伊洛河汇合处水质综合达标率97.9%,与去年持平;全市地表水水质级别为良好;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保持在100%。
    (一)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环保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面广量大,为了使全局干部职工全面了解、掌握环保法律法规,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培训。一是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一天,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二是重点学习与系统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法律精神体系;三是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和市政府举办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同时,邀请专家教授到我局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拓展了知识面,提高了自身整体素质,增强了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2.严格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力推进碧水蓝天工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洛阳”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充实人员和力量,成立了由局长为办公室主任的碧水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洛阳市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2011年洛阳市碧水蓝天工程在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并完善了碧水蓝天工程重点工作领导分包制度、督查督导制度、目标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推进措施,强力推进碧水蓝天工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要求扎实顺利推进。
    截止目前,2011年碧水蓝天工程151项工作任务,27项监管类任务正常开展,124项工程类任务中已完成111项,剩余13项年底前完成。其中:
    水环境整治方面:碧水蓝天工程2011年任务中涉及水环境整治项目有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升级改造、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沿河主要乡镇污水处理工程或人工湿地工程、城市区河渠及排污口整治、餐饮业、医疗机构废水治理和畜禽养殖企业污水治理等66项,目前已完成60项,剩余6项年底前可全部完成。
    大气环境整治方面:碧水蓝天工程2011年任务中涉及大气环境整治项目有大气污染源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等58项,目前已完成51项,剩余7项年底前可全部完成。
    (三)多管齐下,努力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0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总量控制目标为:COD排放量控制在4.01万吨以下;SO2排放量控制在21.7万吨以下。经环保部核查,2010年我市COD排放量为3.18万吨;SO2排放量为18.99万吨。COD、SO2分别比计划多减排0.83万吨、2.71万吨,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第一年,污染物减排指标由两项增加到四项,水上增加了氨氮,气上增加了氮氧化物,任务更加艰巨(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总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5%、1.2%、3.2%和-0.8%)。
    为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我们严格落实三大减排措施,完善三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燃煤电厂及碳素、化工、建材等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加大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集中开展化工、电镀、涉重金属等行业和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强力推进小火电、土法石灰窑、小耐火材料倒焰窑等落后产能关闭淘汰工作;利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对电厂和污水处理厂等企业严格监管,确保电厂、污水处理厂等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确保年度减排目标完成。
    (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环境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了涉重金属企业和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我市涉重金属企业275家。完成整治任务企业187家,继续进行整治的20家,因不符合要求关闭68家。我市共排查出化工企业248家。目前,整治到位174家,停产73家,搬迁1家。二是开展了郑西高速铁路洛阳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省政府《郑西高速铁路河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自2010年8月开展了郑西高铁洛阳段的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11年7月底,郑西高速铁路洛阳段沿线需环境整治的污染源232家,按照要求全部整治或关闭、搬迁到位,郑西高铁洛阳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三是开展了产业集聚区环境专项整治。开展了产业集聚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有力促进了产业集聚区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市17个产业集聚区已有16家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获得省环保厅正式批复(栾川产业集聚区因规划变更正在重新报批)。17个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今年开工建设14家,实现集中供热的5家,实现集中供气6家。
    (五)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环评审批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最有效的手段,我们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项目坚决不批;没有环境容量或总量审核不通过的不批;环境违法行为没有纠正的,新建扩建项目不批;在未提出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和措施的前提下,不受理和审批该区域新改扩建项目;在项目试生产前落后产能没有淘汰到位的,不批准试生产。同时对审批企业热情主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近两年,我局共审批项目407个,验收项目162个;协助企业赴省环保厅和环保部完成上级审批项目22个;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19个项目不予审批或受理。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作风转变。建立完善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制度,抓好跟踪落实,确保每件建议落到实处。近2年来,我局共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协办建议2件,均按要求时限办结,满意率100%。
    二、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积极进行整改提高
    我们按照“未评先改,边评边改”的要求,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召开民评代表痤谈会、企业代表座谈会、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单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整理共38条。市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调查组通过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市环保局工作的意见,经归纳整理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25条。进一步归纳疏理,主要涉及7个方面45条,其中水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10条;大气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8条;噪声控制方面的意见建议5条;加强环境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8条;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企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条;加强环保宣传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条;加强环保队伍和机构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条。
    针对上述7个方面45条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五个方面39条,能及时整改的立即进行了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整改的5条,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整改;需要提请政府解决的1条,我们及时调研,提出建议向政府报告。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行整改。
    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五个方面39条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如下:
    1.水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1)饮用水保护工作情况
    我局责令专项办对全市40个集中饮用水源地进行排查摸底,按照关闭或清除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集中清运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废弃物;建设防洪堤、排洪渠等防护工程,增设统一制式界标、警示牌、宣传牌的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市区8个集中饮用水源地已全部完成整治;各县(市)32个集中饮用水源地,28个已完成整治,4个正在治理。进一步加大对乡村饮用水源监测频次,由原来的半年监测一次改为两个月监测一次;对高污染矿区附近区域饮用水源由每季度一次改为每月监测一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确保饮用水安全。
    (2)乡镇卫生院的污水处理问题
    召开了各县(市)区环保局长会议,对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问题进行安排,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督促乡镇卫生院建设废水消毒设施,对废水进行消毒处理。目前,全市143家乡镇卫生院已完成治理任务的91家,其他正在治理中。
    (3)我市小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推进不平衡、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为推进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在注重发挥“栾川模式”示范带动的基础上,我局已着手在全市所有乡镇逐步推广乡镇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工程。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今年从沿伊河、洛河的20个主要乡镇开始实施,要求沿河20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于2012年底前建成投用。目前,已建成2个,正在建设的3个,其余15个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2.餐饮企业油烟污染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为解决餐饮企业油烟污染问题,我局由污防科牵头,六个城市区环保分局配合,对全市100平方米(含)以上的餐饮服务业、集体食堂单位进行了排查,共计335家。按照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异味净化设施的要求。日前,已使用清洁能源的299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285家,未使用或未安装的,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3.加强环境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1)加大查处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存在环境事故隐患的高风险行业、群众反复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评议开展以来,我们检查企业490家,责令限期整改41家,停业治理25家,关闭污染严重企业15家。
    (2)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和“黑名单”制度。对11家企业“挂牌督办”,3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在对国控、省控55家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进行在线监测的基础上,对市控58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4)加大节假日,星期天和夜间监管力度。出重拳打击非法排污,主观停运排污设施等行为,对合欢路雨污强排泵站等11个单位的21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5)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员担任环保监督员,形成全方位监督。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1)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对干部职工进行权力观和职业道德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缩短环评审批时间,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由法定60日、30日、15日缩短为7、5、3个工作日,力争做到全国一流、全省最优。
    (3)开展环保进社区、环保进企业活动。走进社区帮助老百姓切实解决身边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企业,指导帮助企业治理污染,做到多指导,多帮助,不处罚,少处罚。
    5.加强环保宣传方面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1)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环保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2)开展环保知识走千乡入万户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企业为载体,进一步增加公众的参与意识。
    (3)加强对企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每半年举办一次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新法律法规出台后,及时进行培训,增强企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搞好协调沟通,齐抓共管整改。
    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多方面,有的意见和建议需要有关部门解决,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配合搞好整改。
    1.加强城市区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为配合新的工况法尾气检测。我市已建成四座工况法尾气检测站,待省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后即可实施。为加强现阶段汽车尾气污染控制,我们提请市政府于2011年10月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联合公安部门对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尾气进行监测,并实施黄绿标制度,设定限行区域,禁止超标车辆进入市区,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2.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垃圾转运等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为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垃圾转运等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我们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并于10月11日在洛阳日报和洛阳晚报上进行了公示。同时,积极主动与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垃圾转运等场所的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扬尘污染控制到位。
    3.加强涧河、瀍河、中州渠等河流的污染治理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涧河、瀍河、中州渠等河流的污染主要是上游来水少,市区段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经我局监察支队排查涧河新安段有排污口16个,市区段共有排污口20个;瀍河市区段共有排污口7个;中州渠市区段共有排污口15个;我局积极与市住建委、市水务局、新安县政府等部门协调,实施排污口截流,涧河新安段16个排污口,已治理12个,其余4个年底前完成,市区段20个排污口,已治理14个,其余6个年底前完成;瀍河市区段7个排污口全部完成治理;中州渠市区段15个排污口,已治理14个,剩余1个年底前完成。
    4.加强晚间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噪音扰民,城市商贩、固定商铺的喇叭叫卖声以及汽车喇叭声治理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城市环境噪声主要包括: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四种类型,交通运输噪声由公安机关和铁路、民航等交通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如商业宣传、家装等)由公安机关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今年,我们共接到噪声投诉2208件,出动执法人员4800人次,查处噪声违法案件349起。对噪声管理,我局一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于群众的投诉,不论白天黑夜,风雨无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当场解决;不属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5.加强畜禽养殖恶臭污染治理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全市共有国定规模畜禽养殖企业86家,省定规模畜禽养殖企业193家;我们积极与农业局、畜牧局和新农办协调。今年对39家国定规模畜禽养殖企业进行治理,需要搬迁的8家,已搬迁5家,需要治理的31家,已完成治理的8家,剩余的年底全部整治到位。对于规模以下养殖业企业管理,我们和新农办协调联手,按照新农村建设关于人畜分离的要求加强监管,逐步治理污染。
    (三)当好参谋助手,提出整改建议。
    区级环保机构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能力建设的要求,结合洛阳实际,已协调机构编制部门,进行了区级环保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的调研,已将调研情况报告市政府。建议尽快建设职责清晰、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环保工作体制。
    总之,我们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借这次评议的东风,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以优质高效服务发展,以严格监管倒逼转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我们的目标:今年打基础,明年上台阶,后年抓巩固,十二五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给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