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

2012-02-20

(2011年12月28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符合洛阳实际的地方立法进程明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扎实推进,执法、司法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进一步适应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为打赢“六加一”攻坚战、实现“福民强市”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必要从2011年—2015年在全市持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作如下决议: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助推“福民强市”目标早日实现。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工业、农业、环境与生态保护、城乡规划等与“福民强市”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要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人群,持续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健全完善法律学习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强化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制宣传教育最有效的实践,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断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要阵地的作用,保证中小学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加强高等院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应当重点学习和掌握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要在城乡基层群众中重点宣传与生产生活、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群众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三、重心下移,分类实施,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要加强促进“福民强市”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按照依法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司法为民,建立和完善审务、检务、警务、狱(所)务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完善机制,抓好基层,大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机关、行业、部门等不同领域开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面向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和农村社区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丰富和完善法治文化设施,扩大法治文化教育的覆盖面。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执法机关和专业文化团体、业余文艺团体、各级文化馆站主动承担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推广,推动出精品、创品牌,创作出充分体现洛阳文化、体现洛阳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利用文化资源优势,组建具有区域性特色的群众法治文艺演出和创作队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强化各类宣传媒体和新闻单位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的资源优势,办好普法栏目、专栏(版)和法制频道,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挥互联网媒体、移动媒体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政府网及门户网站示范带动作用,增强法治文化的辐射力、渗透力和影响力,拓展和丰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帮助的渠道。
    五、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广泛动员,将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将依法治市工作作为我市“十二五”发展的基本路径之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及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纳入部门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保障措施,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不断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投入,专款专用。着力解决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人员、教材、装备、开展活动等方面的困难。要完善制度,引导规范,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六、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决议得到认真执行。要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考核评价和监督激励机制,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年度考核表彰、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