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决议

2012-02-20

(2011年12月28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编制的《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会议认为,该规划符合《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规定,基本能够满足洛北城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会议决定原则批准这个规划。
    会议指出,这个规划总体上切合我市实际,但局部不太合理,部分规划可操作性不强,在实施方面存在一些困难,需要作补充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尽快将该部分修改后,于2012年4月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制定实施计划,尽快组织实施,加大对违反规划的查处力度,确保规划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