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北城区中小学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

2012-02-20

——2011年12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洛阳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好!
    编制城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对进一步优化城市区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都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工作,于2007年报请省人大批准后出台了《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洛阳市城乡规划局于2008年开始着手编制《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并几经修订,于今天上报市人大审议,这是我市教育事业的一件大好事。对此,作为市教育主管部门,我们深感欣慰。在《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编制过程中,市人大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市直部门和各城市区解决编制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定期督查中小学规划建设工作,保证了《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部门积极配合市城乡规划部门及编制单位,多次召集各城市区教育、规划部门负责人对《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进行专项研讨,到部分区域进行了现场察看,主动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使《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我们认为该规划总体上编制科学、布局合理,基本能够满足洛北城区教育需求,我局原则同意该规划。
    为进一步落实“条例”要求,保证中小学校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不断扩大教育资源,加强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现提出以下建议:
    1.市人大定期按“条例”要求对城市区中小学规划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建立中小学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教育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教育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速度。
    3.市政府已出台《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望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
    4.督促有关部门尽快编制确定洛河以南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及时报人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