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代表履职“活”起来——伊川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活动工作纪实

2012-02-24

  ◆ 刘 克
    近年来,伊川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在依法做好代表工作、坚持有关代表工作各项制度的同时,努力做到“四个一”,即:每名代表在任期内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活动不少于一次、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不少于一次,向原选区选民口头述职不少于一次。通过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真正让代表职务“实”起来。
 
      建立详细的代表履职档案
 
  人大代表都是兼职,平时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加之代表自身文化水平、理论素质、生活环境以及代表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各有不同,其履职的能力和积极性差别也很大,甚至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如,有的代表参加活动、提出建议非常积极、踊跃,而有的代表根本就不愿参加活动和提出建议。为了全面掌握代表的总体履职情况,从2005年初开始,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市、县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等制度,将代表一年来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情况和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记录,在年终予以公布,以激发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具体来说:一是实行代表填报年度履职卡制度。履职卡的内容主要包括代表参加人代会和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情况、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闭会期间参加代表活动情况、发挥作用情况四个方面;二是实行代表填报年度履职手册制度。在填报履职卡的基础上,对代表填报的年度履职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实行了代表填报履职手册制度。即在每年年初的人代会上将履职手册发放给每位代表,要求代表将这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详细填写在手册上,并在年底收回,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了代表履职档案的内容;三是实行对驻伊市人大代表年度监督测评制度。在填写年度履职卡的基础上,对驻伊市人大代表实行年度监督测评,使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得到客观真实的反映,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认真开展代表述职工作
 
  市、县人大代表在每年填报履职卡和履职手册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口头述职。2006年年底,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为使更多的优秀代表为广大选民所认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代表书面述职、口头述职和评选优秀代表活动,要求每位代表都要写出本届以来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的书面述职报告,再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人大代表工委从中挑选出履职情况较好、事迹较突出的代表向原选区选民代表作口头述职。2008年年底,适逢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避免代表述职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冲突,保证代表述职取得应有的实效,我们把代表口头述职的重点放在了县直、乡直单位和厂矿、驻军代表中,先后共有11名代表进行述职。为促进驻伊人大代表积极履职,从2005年开始,在每年12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我们都对驻伊市人大代表进行监督测评,安排他们中的部分代表进行口头述职,并对他们的履职情况进行审议,大大提高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认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
 
  为便于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我们在组建代表活动小组时,采取将市以上、县、乡镇的代表分别单独编组的办法。目前,市以上代表编为4个组,县代表编为24个组,乡镇代表编为95个组。同时,为增强代表小组活动实效,在每年年初,我们都要求各小组制定年度活动计划,保证各组全年开展活动4次以上,并把县、乡镇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列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考核。这一系列的措施,使我县的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扎实有效。
 
 
      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可以说,人大常委会的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代表的积极参与。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的“三查(察)”活动都在30次以上,每次活动中,都根据活动内容,安排具有相关知识的代表参与进去,为代表履行职务搭建平台、创造条件。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开展“三查(察)”活动51次,先后共有133名(548人次)驻伊省、市人大代表及县人大代表参加,提出建议意见1100多条。为提高“三查(察)”活动效果,每次活动开始前,我们都针对活动内容,对参加活动的代表进行培训,使代表们详细了解“三查(察)”活动的具体情况和内容,便于代表更好地履职。如,在开展《统计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前,县人大常委会都邀请了省、市有关方面的专家、教授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对代表进行培训。
  同时,坚持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我们都抽调4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使代表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全县的整体情况,方便代表执行职务。坚持分代表团召开代表座谈会制度。每年的第四季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都要分别到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向代表通报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回答代表询问。
 
      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代表建议是民意、民声的集中反映,办理好代表建议是落实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办理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一是开展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工作。为提高建议办理效果,增加建议办理透明度,2009年人代会结束后,在向“一府两院”交办代表建议的同时,首次在网上公布了建议办理的分解情况。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将代表建议办理动态、答复情况、办理效果、代表满意度上网公布,方便代表查询,接受代表监督,得到了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实行重点建议办理制度。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探索试行了重点建议办理制度。人代会结束后,主任会议第一时间听取了代表提建议情况专题汇报,在认真审议和逐一筛选的基础上,确定了20件代表建议作为年度重点督办建议,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同时还实行周询问、月督促、季检查,定期听汇报、年终要结果,对这些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在做好重点建议办理的基础上,2011年,重新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实行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领导、部门对口负责、对口督办,分口听审办理情况报告、分别表决的办理机制,在常委会会议上分别听取各副县长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真正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