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大于天

2012-05-18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志敏接到上访群众反映闫庄供销社危房危楼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单志敏副主任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立即对此楼作鉴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月22日,人大常委会信访室接待来访群众,反映闫庄供销社危房危楼的情况:“该楼超负荷带病使用多年,承载墙掏空扒掉,随意改装,严重破坏了楼房结构,致使楼房千疮百孔,时常出现掉灰块,发出不明响声,岌岌可危,楼内人员忧心忡忡,惶恐不安,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多次向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结果推诿扯皮,不了了之”。县人大信访室主任张小彦立即向单志敏副主任汇报此事,单志敏副主任当即批示:“县房管局并李广智局长,此信件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要高度重视……立即对此楼作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给我”。信访室立即办理,要求县房管局尽快报送洛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处鉴定。急事急办,在县人大信访室的崔办下,县房管局抽专人负责请洛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尽快鉴定。于4月12日报来了鉴定结果,洛鉴字2012第035号洛阳市房屋安全鉴定书鉴定结论为:该鉴定房屋承重结构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到此,这起反映危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信访案件划上了句号,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领导放心了,上访者也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