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汝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012-05-21

    汝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雷洪文所作的《汝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客观地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2012年的工作安排,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汝阳审判工作的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福民强县总体目标,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自身建设,更加注重接受监督,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执行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实现福民强县总体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