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汝阳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2-05-21

  (2012年2月29日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汝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大会计划、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梅建成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所作的《关于汝阳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汝阳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