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大
汝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2月29日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汝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占标同志所作的《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汝阳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任期的五年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县委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加快全县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监督法,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要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要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要高度重视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及意见的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加强常委会机关的自身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塑造良好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在中共汝阳县委领导下,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