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05-21

(2012年2月29日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汝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汝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振中所作的《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今年工作的安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县委的决策部署。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福民强县的总体目标,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汝阳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