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靓点 感触栾川新一届人大常委会

2012-05-29

◆  张 然  
    2012年2月19日,栾川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会议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栾川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诞生。自此,栾川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带领全县178名人大代表,走上为民谏言、代民监督的履职舞台。
    接下来,一系列雷厉风行的工作,让我们于无声处深深感触着栾川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新气象、新作为。
 
    靓点一:刷新工作规则
    经过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多次酝酿、商讨、修改,《栾川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栾川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栾川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规则、决定相继刷新出台,并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审议通过。各项规则、决定共计100余条,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诠释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更进一步明确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目标、方向,使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按部就班、有章可循,步入规范有序的运行轨道。
 
    靓点二:严格人事任免程序
    人事任免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诞生后,将对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一府两院”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命。为使法律赋予人大的人事任免权真正体现其严肃性,从而提高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自律意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重新审定了任免程序中的供职发言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环节后,出台了《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要求被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必须提前交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并于任命后在媒体进行公示;法律知识考试必须独立完成答卷,对达不到60分合格标准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县人大常委会不予任命。同时,法检两院提请的拟任人员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向县人大常委会再次提请任命其职务。依照这一规定,2月28日,在栾川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的前三天,拟提请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一府两院”组成部门负责人共计30余人,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庄严的国徽下进行了长达150分钟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靓点三:开展工作评议
    3月2日,栾川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栾川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要点》明确指出:2012年是实施栾川县“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要围绕县委“作风转变年”的总体部署,创新形式,对“一府两院”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促进“一府两院”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升。因此,在对今年的工作安排中,除围绕全县可持续发展和民生问题所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调研之外,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的工作评议,成为瞩目关注的焦点。在会议审议过程中,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工作评议单位的确定、评议的方法步骤提出了好的意见,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各工作委员会,及早制定措施和方案,切实让工作评议落到实处、评出实效。
 
    靓点四:续创省级文明单位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今年即将到届,能否续创成功,事关机关的整体形象,为此,2月27日,栾川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就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求常委会机关在加强人大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提升对外形象上下功夫、在提高职工素质上下功夫,成功续创省级文明单位。随后,常委会机关迅速成立了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机关办公条件的改善、办公环境的美化、工作水平的提升等制定了详实的创建工作计划,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提出了“争创文明单位、提升工作效能、优化服务水平、夯实队伍素质”的总体目标。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仅仅是大会闭幕后的短短瞬间,仅仅是于无声处捕捉到的几个细节,却让我们看到了栾川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昂扬的锐气、澎湃的朝气。我们有理由相信,栾川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带领全县人大代表,团结一心,勇于担当,在全面建设全省科学发展示范县,打造洛阳新名片,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构建“最强栾川,最美栾川”的宏伟目标中再创自己的丰功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