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五个关键环节 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012-05-29

◆  刘松波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能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工作。我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嵩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认真把握好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五个关键环节,有力地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重视特殊群体,保证选民全部登记。县选举委员会充分考虑选民登记的复杂性,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对陆浑水库移民、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私营企业务工人员、下岗人员这些特殊群体如何进行选民登记,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特别是针对因城市发展而造成的城区人口增多、成份复杂等状况,专门制定了《嵩县选举委员会对城区选民登记的指导性意见》。《意见》要求,在对城区选民进行登记时,要采取单位与社区相结合的办法,以单位为主体,把城区划分为7个选区,凡在单位家属院(楼)居住的选民由单位负责登记,无主家属院(楼)及零星住户的选民由社区负责登记,然后根据登记情况就近并入选区,由选区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协调。
    二、严格掌握代表结构比例。为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使代表的构成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县选举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两升一降一保证”和上级对代表的各种比例要求,在提名推荐候选人伊始,就及时下发了《关于提名推荐酝酿代表候选人的补充规定》,对初步候选人中非党、妇女、干部、工人、农民、科学技术人员的各种比例都重新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各乡镇在政党、团体提名推荐初步候选人时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同时,要向选民广泛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使选民在推荐初步候选人和酝酿协商正式候选人时做到心中有数。
    三、充分发扬民主。为了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能在公开、民主的氛围下进行,县选举委员会编印了1000份候选代表基本情况手册,发至各选民小组,使选民能够深入详细地了解候选代表。同时,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县选举委员会还要求各选区要广泛发动选民推荐代表候选人,每个选区都要有选民联名提出的候选人。有不少乡镇把党委拟推荐的候选人先介绍给选民,让选民认识、了解后,再由选民联名推荐。因此,在453名县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中,选民联名推荐的有271人,占初步候选人总数的59.9%。乡镇人大代表1993名初步候选人中,选民联名推荐1309人,占初步候选人总数的65.7%。特别是木植街、黄庄两个乡的县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全部来自选民推荐。
    四、严把代表入口关。为了保证选出的代表能够代表真正的人民群众利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2011年12月19日,县选举委员会有关成员会同纪检、组织、政法、统战、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妇联会、县法院、县公安局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利用一天的时间,对全县各个选区推荐的县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逐人进行了审查。
    审查的重点主要有初步代表候选人推荐者的资格是否符合,推荐程序是否合法,代表结构比例是否符合中央提出的“两升一降一保证”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时,为避免代表“带病”当选,还对初步代表候选人是否有过纪律处分和司法部门的打击处理进行了审查。
    通过审查,纠正了某些乡镇在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时的不规范做法,对不符合“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以及结构比例没有达到标准的及时提出了纠正办法,对其中的8名初步代表候选人能否作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提出了意见,要求相关乡镇将县选举委员会的审查情况通报相应选区选民,以便选民在酝酿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优中选优,好中选好,保证酝酿协商出符合代表条件的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
    在审查县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的同时,县选举委员会也对乡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的总体情况进行了审查,并重点审查了各乡镇党政领导提名作为乡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的人数是否超过5名、乡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推荐程序的合法性和结构比例是否达到要求,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五、严把投票选举关。针对山区居民居住分散,投票选举组织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在投票选举阶段,县选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投票选举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投票选举大会和投票站的设立方式、流动票箱的使用、秘密写票处、投票站的计票方法等都提出具体的要求,从而保证了投票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在县选举委员会和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全县152个选举县人大代表选区和404个选举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均一次选举成功,特别是选举县人大代表时选民参选率达到92.1%,选举乡镇人大代表时选民参选率达到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