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2012-05-29

    汝阳县辖13个乡镇,1个工业区,216个行政村,2560个村民组,总人口46.7万人。在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市人大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精心组织,依法办事,圆满地完成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一、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主要成效
    ——广大选民主人翁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参选积极性比较高。通过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选民的权利和义务,广大选民对换届选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县共划分县代表选区146个,乡代表选区335个。登记选民总计325614人,占总人口的69.3%;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总计293071人,参选率达到90%,参加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选民占选民总数的30%左右,参加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选民达到20%以上。许多选民不仅积极主动地参加选举活动,而且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选民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表现了较高的民主法制意识和国家主人翁责任感。
    ——县乡人大代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群体结构趋于合理。应选县代表210人,实选206人,占应选县代表的98%,县代表的结构比例,基本上达到了省市文件提出的要求。据统计,工人代表21名,占代表总数的10.2%,农民代表89名,占代表总数的43%,知识分子代表15名,占代表总数的7.3%,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基层一线代表比上届有了大幅度的上升;在当选代表中,女性57名,占代表总数的27.7%,相比上届24.5%上升了三个百分点,超过了省市委文件规定的女性代表候选人不少于25%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类型代表本次有50名,占代表总数的24%;有少数民族代表1人,保证了少数民族代表。代表的文化素质有很大提高,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75人,占36.4%。代表的年龄结构也有所改善,35岁以下的25人,占12.1%,36岁至55岁172人,占83.5%,56岁以上9名,占4.3%。应选乡镇代表791人,实选779人,占应选举乡镇代表的98.5%,在乡镇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占65.05%,妇女占25.74%(比上届高1.8个百分点),代表的文化素质也有很大提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22.19%,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占50.13%,分别比上届提高了4.2%和3.7%,代表的年龄结构也有所改善,35岁以下占25%,36岁至55岁占74.5%。
    ——坚持从实际出发,县乡政权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在汝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年龄51岁,大学学历。副主任7名,平均年龄50岁,均为大学以上学历。委员13名,平均年龄41岁,大学以上学历11人,中专或高中2人,选出县人民政府县长1名,年龄38岁,大学学历。副县长6名,平均年龄44岁,均为大学学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名,年龄41岁,大学学历。一大批政治坚定、廉洁勤政、依法办事、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被选进领导班子,为我县实施福民强县提供了组织保障。
    ——认真开好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决定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确定了本行政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县人大代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问题,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共商改革发展大计。通过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振奋了精神,为推进我县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几点启示
    ——搞好换届选举,首先必须端正指导思想。换届选举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要求我们必须端正指导思想,这也是换届选举工作能否圆满完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防止和克服运作方法上的简单化,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才能依法选好县乡人大代表,进而选好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才能进一步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推动和促进人大工作和基层政治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搞好换届选举,必须坚持落实两项制度。一要坚持选民或代表联络提名候选人制度。法律规定,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依法推荐的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应注意防止用不适当的办法限制选民或代表联名提名、缩短法定提名时间、选民或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不与政党、团体或主席团推荐的候选人同等对待等问题发生,切实保护和尊重选民或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权利。二要坚持实行差额选举制度。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选民直接选举代表,必须进行差额选举;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正职在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个的情况下可以等额选举外,副职的选举都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实践证明,这样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搞好换届选举,必须牢牢把握三个环节。一要增强选举工作的透明度。选民登记、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委托投票等事项,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早地告知选民,提高群众的知情度和参与度。投票结果出来后,对当选代表要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监督。二要始终坚持选举工作的合法性。选举过程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下派参选的代表候选人,也要与选区选民见面,按照选举程序依法确定是否列入正式候选人。三要提高维护和保障选民民主权利的实效性。要重视流动人口参选工作,依法保障流动人员的民主政治权利;要大力推动投票站和分会场的投票方式,以便真实反映选民的意愿。
    ——搞好换届选举,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充分发扬民主是基础,严格依法办事是保证。这三个方面掌握得好,换届选举工作就顺利;反之就出问题。二是代表比例结构与代表素质的关系。代表素质是代表执行职务的基础,代表结构涉及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性质和整体功能。因此,选举中,既要强调相应的结构比例,通过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予以体现,又要讲求有效性,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三是选民登记与参选率的关系。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实现由组织选民登记变为选民主动登记,不必过分强调参选率,这样有利于提高选民主人翁意识。四是当选与落选的关系。选民或代表按照法定程序投票选举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改变。
    总的看,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处理措施,把今后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