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 强化措施 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012-05-29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是代表人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完善办理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跟踪督办,有力地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一、完善制度,强化规范办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使我市的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11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原有的三个代表建议办理办法进行整合完善,制定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法》。《办法》对代表建议来源、建议提出、建议交办、建议办理、督办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每个办理环节都有章可循。特别是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环节,《办法》作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规定。如第二十九条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联席会议评议制度,对重点办理的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进行评议,并提出初评意见。第三十条规定,代表建议联席评议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初评意见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承办单位重视不够、办理不力导致代表不满意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情况说明;必要时应向市委报告,列入承办单位年度考核。
    正是有了这一套完善有效的办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极大地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二、加强联系,强化沟通协调。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常委会加强与承办单位、代表的联系,强化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动态,加大监督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一是建议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一府两院”的联系,根据办理进展情况,召开由市人民政府建议办理工作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共同沟通、协调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由于书面表达的限制,人大代表的真实意图往往无法在建议文本中得到全面、客观、准确的表达,这就要求承办单位在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时,必须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比较好的做法就是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如,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前,采取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的办法,深入了解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有针对性地开展办理工作;在办理中,及时通报办理进度,取得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在办理后,采取“请进来”召开座谈会和“走出去”上门答复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汇报落实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赢得了代表们的普遍赞誉。三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利用接待代表、执法检查、调研等多种渠道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及时与办理单位沟通、反馈,使办理工作有的放矢,确保代表建议办的好、办的实。
    三、多策并举,强化跟踪督办。为促进承办单位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各有关工委具体负责,选举联络工委综合协调的督办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做到“多管齐下”,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督办力度。一是实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对口督办制度,把督办与人大开展的视察、检查、调研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熟悉情况的优势,通过信息联系、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帮助协调办理工作中的难点,使督办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二是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反馈的方式,组织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抽查,使代表理解办理工作中的难点,发现办理工作中的盲点,从而帮助承办单位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点,促使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联席会议评议制度,主要对重点办理的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进行评议,肯定好的做法,对个别承办工作不得力、敷衍塞责,代表意见较大的承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其对代表建议进行再落实、再反馈。四是听取汇报,坚持“回头看”。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汇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并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促使“一府两院”改进办理代表建议的方式、方法,巩固办理质量。
    特别是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已书面办理答复代表的建议的跟踪督办工作。对正在办理或已经列入计划办理的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抓好落实,力争早日解决问题;对因不够重视、措施不够得力导致办理效果不够理想的建议,与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进一步沟通,分析查找原因,指出问题和不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让代表和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办理效果;对个别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内容空洞、无具体解决问题方案的建议,要求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
    四、创新机制,强化督办实效。在对重点建议的督办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有效地增强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如,2011年,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的“公开透明”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及洛阳日报社有关负责人,认真研究部署媒体公布代表建议工作,细化工作安排,提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该项工作进展顺利。4月5日、26日,47件代表建议的主办、协办单位以及责任人、分管市领导、答复时限等在《洛阳日报》上予以公布,从而强化了建议承办单位的责任;10月27日、28日、31日,陆续在《洛阳日报》上公布了上述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使全市人民都了解代表们提了什么、政府作了什么、取得了什么效果,方便代表和群众监督。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连续三年在机关网站上公布了代表建议目录,包括建议题目、主要内容、提建议人、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及代表意见,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透明度,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自始至终真正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搞形式走过场,真正务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