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2年市政基础设施和社区环境综合提升实施方案》公布
30日,我市召开城建提升攻坚战重点工作推进会,公布《洛阳市2012年市政基础设施和社区环境综合提升实施方案》。该《方案》指出,我市将在去年基础上,以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完好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方法,再实施一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着力解决百姓出行和居住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副市长谭建忠出席会议。
投资66.49亿元用于城建提升
根据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和社区环境现状,我市将在抓好“四环一快一滨河”骨干路网建设的同时,初步用两年时间,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和旧小区环境进行持续提升。主要任务包括,对丽春东路等27条道路实施打通改造,解决交通拥堵、居民出行不便问题;对市区王城大道等35条破旧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提高道路的通行保障能力和承载能力;对八一路等28条影响居民出行的背街小巷进行彻底改造,真正实现道路整洁、平顺、便捷、通畅;对信昌小区北院等100个破旧住宅小区(楼院)进行整治。
这一系列工程概算总投资66.49亿元,其中打通断头路投资60.76亿元。综合提升所需资金将以市、区两级政府投资为主,企业和社会投资为辅。除市财政直接投资外,新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各城市区和社会也会参与部分投资,还将通过BT模式融资51.84亿元。
年底前,丽春东路等14条断头路将打通
按照计划,我市共安排27条断头路打通工程,将利用两年时间,分批次先后完成。各条道路交通功能和配套服务功能项目将一次建设到位。
今年10月1日前,我市将完成道北五路、经三路、安居路、芳林南路、滨河路三期、华夏路、郑州路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道北三路、丽春东路、衡山路、市场东街、上阳路、秦岭北路、九龙台街打通任务;2013年牡丹文化节前完成唐宫路、汉宫路二期、龙翔路、秦岭路、爽明街打通任务。同时,我市将加快九都路快速路、东环路洛北段等项目的建设步伐。
分3批提升35条老旧破损路
今年起,我市将继续对35条年久失修的破损路段进行提升。
这些项目共计投资3.61亿元。老旧路段改造将主要包含5方面内容:一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突出公交优先,缓解交通拥堵;二是改善道路通行状况,对车行道沉降、龟裂、错台、断板、拥包等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病害进行分类处理,达到翻旧如新;三是更新侧石和人行道砖;四是进行积水点改造,解决雨季积水问题;五是对各类检查井进行整平,对涉及产权单位的各类检查井按照车行道和人行道统一标高的要求进行升降,统一更换和调整。
据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所有项目计划在2年内分3批实施完毕。
第一批5项,计划今年9月底前完工。这些项目包括:王城大道(机场路至王城大道跨洛河大桥)、中州路及延安路(涧河桥至牡丹广场)、金业路及环城西路(九都路至道南路)、凯旋路(解放路至王城大道)、重庆路(建设路至中州路)。
第二批13项,计划明年牡丹文化节前完工。这些项目包括:定鼎路(310国道至洛阳桥)、解放路(道南路至牡丹桥)、景华路(延安路至武汉路)、启明北路(东花坛至铁路立交桥)、国花路(310国道至春都路)、芳林路(唐宫路至九都路)、开元大道(焦枝铁路至学子街)、王城大道(关林路至李屯桥)、定鼎门街、瀛洲路、关林路、张衡街、学府街。
第三批17项,计划2014年牡丹文化节前完工。
28条背街小巷周边居民出行将更顺畅
今年,我市还将由各城市区政府筹资,实施28项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所有工程均将在今年年底前完工,使周边群众出行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对背街小巷的改造,我市将按建管同步的原则,对破损严重的道路进行大修,疏通管网,路面新铺;对局部破损的路面进行修补,更换破损陈旧的人行道道板、道牙,完善绿化、排水、道路照明和无障碍设施;拆除违章搭建物,清理占道经营摊点和占道招牌,治理乱贴乱画行为,完善环卫设施,彻底改善周边面貌。
9月底前完成100个老旧小区整治
在去年基础上,今年我市将继续对100个破旧住宅小区(楼院)进行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将从今年6月开工,今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市财政将按每个小区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改造提升中,我市将对各小区房屋本体进行修缮,对房屋外墙进行维修和粉饰,对破损的台阶、散水坡和雨搭进行修缮、拆除或更新;对庭院照明和安防设施进行完善,修理或更换破损的楼道灯,有条件的住宅区将单独设置门卫;对院内的道路、道牙进行整修,维修庭院排水管网,疏通庭院内窨井、化粪池;对小区配套设施进行补充;清理美化楼道,对楼道内乱堆的杂物进行全面清理,修补或更换破损的单元门窗,同时维护补栽绿化苗木。
综合施治,确保“夏日会战”任务如期完成
为确保我市征迁改建“夏日会战”行动任务如期完成,从6月1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将集中开展征迁改建工作热点、难点综合施治行动。
本次综合施治行动将成立执纪检查组、执法检查组、项目督察组等,从6月1日开始,各小组统一行动,对各地申报的重点、难点征迁项目进行检查;对损害群众利益,不依规、依纪进行征迁,各项建设手续办理缓慢等行为,予以查处;对个别违法影响大多数搬迁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惩处。
(记者 李东慧 实习生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