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我市将继续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蔬菜、瓜果基地进行“直供直销”,建立产销平稳、保障供应的长效机制。
市民出门15分钟内买到农产品
《意见》提出,我市将统筹规划建设社区鲜活农产品营销网络。以政府放心早餐工程进社区、农产品进社区为抓手,以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区管理的方式,建设社区直营菜店、社区生鲜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打造城市居民“一刻钟生活圈”。
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将按照5000人以下的社区配置2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超市,5000人至10000人的社区配置5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超市,10000人以上社区配置8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超市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重点支持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经营。
鼓励直销解决“卖难买贵”
近年,国内部分地区曾出现蔬菜滞销问题。同时,一些农产品价格大涨大落现象也给菜农和消费者带来困扰。
为解决“卖难买贵”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每年组织全市性农产品对接活动2次至4次,其中,以“新农村商网”为平台,每年举办网上购销对接会2次至3次,通过农产品洽谈会等平台,每年组织对接活动1次至2次。
此外,我市还将组织蔬菜、瓜果基地进行“直供直销”,设立直销平价菜市场;积极开展鲜活农产品县、乡、村三级连锁经营试点,依托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的连锁网点和配送中心,完善农村鲜活农产品销售网络。
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将更完善
《意见》要求,力争到2015年底,市区周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数量达到6家至8家。各县(市)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县城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1家至2家批发交易市场。
到2015年,全市将扶持培育年交易规模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2家,年交易规模5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3家,年交易规模1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市场10家。
为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市将重点支持洛阳春都、洛阳众品、河南大张等企业相关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支持10家至15家大中型连锁超市、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发展直营连锁,新增网点200个;在现有260个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示范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布设范围,积极发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
优惠政策保障农产品流通更顺畅
根据《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促进区域流通。
《意见》还要求,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免征增值税政策。相关部门应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开发适应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
社区蔬菜直销店征集参与企业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鲜活农产品进社区工作,我市计划通过优惠政策扶持,开设一批社区蔬菜直营店,现向社会征集一批社区蔬菜直营店店址及蔬菜生产或经营企业。
具体要求为:市区范围内符合社区总体规划,能够新建或改建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蔬菜直营店店址,且供水供电有保障;现有的社区超市,能够提供不小于30平方米的蔬菜营业面积,且愿意与本地蔬菜生产或经营企业建立直供或直销关系;本市范围内,能够提供不少于10种蔬菜,并经农业部门认定的蔬菜终止合作社或蔬菜经营企业。
如有符合以上条件者,可拨打市商务局电话63300025、63935119进行咨询。
(记者王蕾 实习生华家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