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012-06-21

    2012年6月19日,吉利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会议根据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志杰的辞职报告,表决通过了接受李志杰同志辞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决定;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检察院的提请任职议案,依照任免办法规定,分别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及区人民检察院领导职务的任免事项。会上,提请任命人员作了任前承诺发言,并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两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游良主持会议。副主任郑桂环、孟庆军、孟社茶、李本森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柳立兴,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肖绍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晓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郭燕燕,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