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在栾川召开

2012-06-27

    6月18日-20日,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在我市栾川县举行。会议通报了近几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交流备案审查工作经验,并就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毛万春为会议发来贺信。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主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铁平通报了我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运转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客观的分析了目前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着力点进行了重点讲解。他要求,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监督指导、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着手,依法履职,加强督导,全面推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上,郑州、洛阳、新乡、鹤壁、郑州市金水区、周口市扶沟县做了大会发言。与会代表针对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就如何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是更好地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式,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迫切需要。他强调,要大力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定要重视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做到机构定编、人员定位、职责明确,使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等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任务的需要相适应,并切实搞好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他要求,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坚持党的领导,着眼服务大局,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慎重处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增强工作实效。
    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谢国生,省政府、省法制办、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辖市人大常委会,郑州、洛阳市政府法制办,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元元、秘书长王明朗出席了会议。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