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2012-07-17

    7月13日 ,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东智带队,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区政府正县级干部何金太和区司法局局长崔毅陪同视察。
    代表队们首先听取区政府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情况汇报,又深入到北窑办事处司法所、瀍河回族乡司法所,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对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具体情况实地查看。
    通过汇报和实地视察,代表们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形式多样,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把《人民调解法》纳入“六五”普法重点宣传,印发《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员培训手册》、《调解艺术》等简明读本进行发放,利用宣传日宣传月进行集中宣传,提高居民群众对《人民调解法》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二是投入资金为7办1乡的基层司法所配备了电脑、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等软硬件设施。三是强化人民调解的队伍建设,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定期进行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运行程序规范,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调解效果显著,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代表们又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入扎实的宣传学习《人民调解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群众自愿参加人民调解,让调解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加顺利。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规章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注重强化人民调解队伍的学习培训,实行奖罚机制,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四是要进一步提高保障力度,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办公设施,确保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东智指出:区司法局的领导班子团结,工作扎实,开拓创新,想方设法,化解难题,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一些基层调解员还获得了全国、省、市优秀调解员的荣誉称号。希望在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主动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需要,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特别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卷宗保存期限要认真调查,慎重对待,使调解的卷宗资料在涉及到一些历史问题中有据可查,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