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2012-07-27

    老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上午在区人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平安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相军、贺定国、靳得诚、蔡建刚、刘娟及委员共19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陈巍、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海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涛、区政府办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区人大代表李晓洪、卢景元、张菲菲、杨建萍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建议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1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区政府2011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查报告;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2011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草案)。
    最后,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和区法院5项工作报告及决议。
                                              
 
 (王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