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喜照副主任到栾川、嵩县、汝阳听取《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河南省工会条例》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汇报

2012-07-30

    7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喜照带领财经、预算工委及市总工会、市人社局有关人员,到栾川、嵩县、汝阳了解“两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吴喜照副主任分别听取了三个县人大、政府、总工会、人社局组织自查和边查边改情况汇报,并深入企业查看情况。在开展“两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自查中,三个县主要做法和特点有:一是组织领导得力,坚决落实市执法检查方案。市人大“两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各县人大常委会能够迅速开展工作,成立执法检查组和组织协调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召开主任会议,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由常务副县长亲自抓落实,形成了人大督导、政府主导、部门合力的工作局面,为开展执法检查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二是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检查要点,细化实施方案。各县能够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了研究细化。嵩县还明确了以“工会组织的建立与作用的发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职工工资的落实”为主要内容,把检查的重点倾向于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特别是监管薄弱、人员流动性大的住宿和餐饮业、工程建筑、旅游、采矿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强了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工作扎实深入,方式方法灵活。在宣传上,各县把“两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过程也当作普法的过程,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报道执法检查重要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手机短信、张贴标语、办宣传板报等形式,宣传“两法一条例”的重要内容。在组织协调上,嵩县总工会、县人社局成立配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领导,设立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加强了沟通协调和密切协作。在自查中,嵩县人社局还根据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的内容,专门印制了劳动保障检查询问通知书,由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签收后,对照通知书由单位自查。在组织自查的同时,公布征求意见电话,并通过座谈会、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四是边查边改,解决问题,效果明显。各县通过自查、边查边改,有效地宣传了“两法一条例”,使“两法一条例”得到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各单位与企业自觉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劳动者充分利用法律武器,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截止目前,嵩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66家,涉及职工12087人,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97份,补签劳动合同693份,清欠农民工工资97.6万元,追缴社会保险86.3万元。栾川县共检查用人单位68家,补签劳动合同214份,修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224份,追缴社会保险费103.4万元。汝阳县共检查用人单位86家,涉及员工6560余人,大部分企业都能够及时支付员工工资。
    吴喜照副主任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开展“两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两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吴喜照副主任强调,一是要在促进劳动合同签定方面下功夫。市人社局今年做了很大的努力,劳动合同签定率已向社会做了公开承诺,要针对工作重点和难点,组织力量,加强宣传,引导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帮助、指导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二是要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职工的利益能否得到关注和保障,企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工会组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深入开展,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 哪里有工会组织哪里就有工会作用的发挥。三是要在建立协调机制上下功夫。政府要发挥主要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尽职责,互相配合,硬起手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执法检查,使“两法一条例”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为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为迎接“十八大”召开做出新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