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大组织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报告

2012-08-07

    “政府集中采购不但规范了管理,杜绝了暗箱操作,还节约了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政府采购还应进一步推广和规范。”这是8月7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时所作的评价。
    当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副主任任书安、党组副书记郭祖勋、副主任杨平、杨建中、马国富、李爱国、阮松灵等常委会部分委员,详细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采购工作自2002年起步以来,经过10年的发展,全区政府采购工作逐渐步入规模化、规范化的轨道,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监管机制日臻完善,操作程序更加规范。到2011年,全区政府采购金额达到1.74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8029.04万元,平均节约率14.59%,多次被市财政局评定为政府采购先进单位。
    委员们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采购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依法规范采购行为,创新采购方式,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政府采购宣传力度不够,很多部门不了解《采购法》相关规定;二是个别单位对政府采购流程不了解,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政府采购机构未实行“管采分离”,未及时将上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影响人大代表和监管部门对执行机构的有效监督;四是政府采购部门人员配备不齐,办公场所受限,不利于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此,薛主任要求:要充分认识实行政府采购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在搞好大宗办公用品、设备采购的同时,切实把采购的重点放在预算开支多、节支潜力大的建设工程上,不断扩大政府采购额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认真编制详细、准确、规范的政府采购预算,为更好的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奠定基础。一是公平廉洁,这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基础,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基础上,加强监督和管理,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让制度约束行为,既强化财政监督,也加强审计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二是公开高效,维护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实行管采分离,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真诚服务、主动服务,建立完善的采购服务体制,进一步加强采购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职业化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好从业人员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四是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创新和完善监管机制,完善预算监管,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加强上级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事关民生和敏感问题的采购管理,加大宣传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和相关政策,增强采购人主动进行政府采购意识,增进全社会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