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2-08-08

——2012年6月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1年我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饮用水保护工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一)加强乡村饮用水监管,确保乡村饮用水安全。为确保乡村饮用水安全,我局要求监测站进一步加大对乡村饮用水源监测频次,由原来的半年监测一次改为两个月监测一次;对高污染矿区附近区域饮用水源由每季度一次改为每月监测一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对集中饮用水源地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集中饮用水源安全。责令专项办对全市40个集中饮用水源地进行排查摸底,按照关闭或清除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集中清运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废弃物;建设防洪堤、排洪渠等防护工程,增设统一制式界标、警示牌、宣传牌的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市区8个集中饮用水源地已全部完成整治;各县(市)32个集中饮用水源地也全部完成整治。
    二、加强乡镇卫生院的污水处理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召开各县(市)区环保局长会议,对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问题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督促乡镇卫生院建设废水消毒设施,对废水进行消毒处理,凡不按照要求进行治理的,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目前,全市143家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三、我市小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推进不平衡、工作进展缓慢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为推进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在注重发挥“栾川模式”示范带动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洛阳市建设乡镇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所有乡镇逐步推广乡镇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工程。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2011年从沿伊河、洛河的20个主要乡镇开始实施,要求沿河20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于2012年底前建成投用。我局自然生态保护科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20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于2012年底前建成投用。目前,已建成7个,正在建设的7个,其余6个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四、加强餐饮企业油烟污染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为解决餐饮企业油烟污染问题,我局制定了《洛阳市餐饮企业油烟污染问题治理方案》,对市区100平方米(含)以上的餐饮服务业、集体食堂单位油烟进行治理。由污防科牵头,六个城市区环保分局配合,对全市100平方米(含)以上的餐饮服务业、集体食堂单位进行了排查,共计335家。要求排查出的335家餐饮服务业、集体食堂单位按照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异味净化设施的标准进行治理,对不进行整治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关闭取缔。截止2011年底,我市100平方米以上餐饮业单位335家已全部完成油烟治理任务。
    五、加强环境监管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
    (一)加大查处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存在环境事故隐患的高风险行业、群众反复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2011年开展评议工作以来,对41家选矿企业实施了关闭,关闭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关闭8家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涉重金属企业82家;拆除城市区集中供热、供气区内74台不符合要求的锅炉、窑炉等燃煤设施,依法取缔了市区内长期违法生产经营的12家煤加工企业,淘汰水泥粉磨站1家;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50万吨/年、铁合金4000吨/年、小火电20万千瓦,完成了36个落后产能项目淘汰任务;小电镀、铅酸蓄电池、所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钼、铅锌等焙烧冶炼企业全部关闭;关闭取缔全市存在污染隐患的小作坊单位53家。
    (二)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在对国控、省控53家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进行在线监测的基础上,对市控58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加大节假日,星期天和夜间监管力度。出重拳打击非法排污,主观停运排污设施等行为,对合欢路雨污强排泵站等21个单位的32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员担任环保监督员,形成全方位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企业意识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干部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升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对干部职工进行权力观和职业道德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缩短环评审批时间,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由法定60日、30日、15日缩短为7、5、3个工作日,力争做到全国一流、全省最优。
    (四)开展了环保进社区、环保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走进社区帮助老百姓切实解决身边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企业,指导帮助企业治理污染,做到多指导,多帮助。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
    七、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环保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与我市主流媒体及中央、省媒体驻洛记者站加强横向的联合,为我市环境保护宣传开辟了多块阵地。其中与电视台联系,开办了《碧水蓝天》电视专栏节目,借助电视媒体,深入解读“碧水蓝天”工程,让全市人民更加清晰地了解“碧水蓝天”工程,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二)开展了环保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让绿色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氛围,局党组决定,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了环保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制定了《洛阳市环保局环保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走进城市区152个社区,200多家市控以上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帮助企业和居民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影响企业发展的环保问题。
    八、加强城市区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为配合新的工况法尾气检测。我市2011年已建成四座工况法尾气检测站,由于省发改委一直未出台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收费标准,我市工况法尾气检测还未实施。在工况法尾气检测实施前为加强汽车尾气污染控制,市政府于2011年10月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联合公安部门对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尾气进行监测,并实施黄绿标制度,设定限行区域,禁止超标车辆进入市区,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自2011年10月以来,已对14200台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进行了监测,其中发放绿色标志8518台 ,发放黄色标志5682台。市财政补贴检测经费30万元。
    九、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垃圾转运等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为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垃圾转运等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委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工作,杜绝带泥上路。对一些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除了经济处罚外,在资质审查,市场进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限制。对污染严重的要予以曝光,对管理不到位的要严格问责。公安交警部门要对“黑车”运土,沿路抛洒的车辆开展专项检查。市住建、公安、环保等部门以及各城市区政府要密切配合,采取综合措施,打组合拳,对于垃圾车辆和施工环境要加强检查,加强监督,施工现场环保必须达标,不达标的媒体曝光,通过曝光促进整改,有效解决城市扬尘污染的问题。
    十、加强涧河、瀍河、中州渠等河流的污染治理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涧河、瀍河、中州渠等河流的污染主要是上游来水少,市区段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经我局监察支队排查,涧河新安段有排污口16个,市区段共有排污口20个,瀍河市区段共有排污口7个,中州渠市区段共有排污口15个。经我局与市住建委、市水务局、新安县政府等部门协调,实施了排污口截流。截止2011年底,涧河新安段16个排污口、市区段20个排污口、瀍河市区段7个排污口和中州渠市区段15个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治理。
    十一、加强晚间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噪音扰民,城市商贩、固定商铺的喇叭叫卖声以及汽车喇叭声治理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城市环境噪声主要包括: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四种类型,交通运输噪声由公安机关和铁路、民航等交通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如商业宣传、家装等)由公安机关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对噪声管理,我局一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凡群众的投诉,不论白天黑夜,风雨无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当场解决;不属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十二、加强畜禽养殖恶臭污染治理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全市共有国定规模畜禽养殖企业86家,省定规模畜禽养殖企业193家;我们积极与农业局、畜牧局和新农办协调。制定了《洛阳市畜禽养殖企业恶臭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1年对39家国定规模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治理,需要搬迁或关闭的的8家,已完成搬迁或关闭任务;需要治理的31家,已余部完成治理任务。对于规模以下养殖业企业管理,我们和新农办协调联手,按照新农村建设关于人畜分离的要求加强监管,逐步治理污染。
    十三、区级环保机构工作机制建设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能力建设的要求,结合洛阳实际,已协调机构编制部门,进行了区级环保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的调研,已将调研情况报告市政府。建议尽快建设职责清晰、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环保工作体制。
尊敬的各位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反馈我局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虽然基本完成,但我们的工作离领导的要求、群众的企盼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整改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和完善着眼于治本的长效机制。通过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增强环保系统的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推进污染减排,保障环境安全,尤其是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和效果取信于民。通过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环保系统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环保执行力,为加快福民强市进程、构建和谐洛阳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