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将集中开展对历年应兑未兑国债收款单催兑清兑工作

2012-08-16

    记者近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获悉,我市将集中开展对历年应兑未兑国债收款单的催兑清兑工作,如果您个人或单位持有过期未兑付的国债收款单,请在今年年底前,到各辖区人民银行兑付。本次兑付的重点是1982年至1988年财政部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行的国债收款单。

    1 600余家单位国库券过期未兑付
    “我们这里有三张20多年前的国库券,要不是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提醒,这么多年都几乎快忘记了。”近日,河南省嵩县陶村林场的会计陈女士说,他们单位曾经在1986年、1987年、1988年分别购买过三次国债,本金有1000多元。可因为单位财务人员更换,这三批国库券到期后一直没有兑付。
    1982年至1988年,财政部为筹集资金,以收款单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行了若干亿元国债。单位和个人在购买这部分国债时会收到一张收据联,到期后凭此收据联可到当年购买银行兑付本金和利息。
    截至目前,我市辖区内尚有600余家单位的国债收款单仍未兑付,形成了长期“睡眠国债”,本金金额共计50余万元。
    2 本次重点兑付国债大致分三类
    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国库科负责人介绍,这部分国债大致分为三类,分别是1982年至1988年对单位签发的国债收款单,1985年至1988年对个人签发的国债收款单以及1987年对单位签发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收款单。
    由于这部分国债属派购性质,涉及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较多、时间跨度较大,到期后大部分单位和个人已陆续办理了兑付手续,但仍有部分单位因为机构、体制、人员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国债收款单所有权转移、收款单位名称变更、收款单丢失等情况。
    “这部分国债收款单最迟1997年到期,虽然过期未兑付不会丧失债权,但到期后不再另计利息。”该负责人介绍,“沉睡”收款单留存时间越长,债权关系就会越复杂,债权人蒙受经济损失的风险也会越大。
    3 兑付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您个人或单位持有到期未兑付的国债收款单,请在今年年底前到各辖区人民银行兑付。市区兑付地点在中州中路八一路口的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国库科一楼服务大厅,各县(市)兑付地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9个县(市)支行综合业务部。
    办理单位收款单兑付业务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收款单收据联、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应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名称)、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个人收款单兑付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收款单收据联、开户行账号和名称、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另外,单位收款单收据联遗失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兑付。
    兑付点咨询电话:市区63300740,偃师67711592,孟津67913450,新安67268080,伊川69360847,宜阳68882137,汝阳68211003,嵩县66311425,洛宁66231139,栾川66822739。
    此外,经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授权,洛阳网发布查询市区未及时兑付国债收款单的单位.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李奇朋 冯家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