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所有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将强力治理扬尘污染

2012-08-17

    16日,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对全市范围内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扬尘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如果发现施工扬尘和车辆带泥上路污染环境等行为,发生超过两次以上仍不整改,将对项目予以停工处理。

    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清洗设备
    16日下午,记者在西工区升龙广场施工工地车辆出入口处看到,新搭建完成的车辆冲洗通道已投用。离开工地前,施工车辆会开入车辆冲洗通道中,三五分钟时间就被冲洗干净,达到了车身干净、车轮不带泥上路的基本要求。
    施工工地设置自动清洗设施,将成为我市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的一项有效措施,目前全市已有15个大型工地安装了这种自动清洗设施。今后,全市所有施工现场出入口处都必须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沉淀池。
    按照相关要求,除上述措施外,今后各建筑及市政项目工地出入口及施工道路必须采取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裸露的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砂堆、灰堆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定时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施工道路要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
    工地必须封闭管理,四周围挡不得低于1.8米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我市所有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要设置硬质围挡且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主要道路两侧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挡内侧1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围挡外侧5米范围内保持清洁。
    此外,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当设置专用垃圾箱,做到日产日清。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发现两次以上违规,项目将停工
    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市住建委及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加大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监管和处罚力度,加大巡查频率。对存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文明施工不达标,应设未设车辆自动冲洗设施,裸露的黄土未采取扬尘控制措施等问题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不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手续。
    在督查中发现相关责任主体扬尘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施工扬尘和车辆带泥带土上路污染城市环境,属首次发生的,有关部门将给予警告处理,并限期整改到位。对第二次发生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经济处罚。对发生超过两次以上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除经济处罚外,还将对相关项目予以停工处理,暂停施工企业及项目建造师招投标资格,并将工程项目在全市通报批评。
 
(记者 李东慧 实习生 徐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