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2-08-23

    为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使文化遗产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8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党组副书记郭祖勋、副主任杨建中及各委室主任组成检查组,先后深入白马寺镇洛阳唐艺金银器博物馆、李楼镇郭氏老宅、安乐镇邵雍祠堂、政和路隋唐水利遗址,详细查看了文物保护开发利用情况,副区长李永强、区文广新局负责人陪同。
    检查组认为,《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30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文物保护事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区政府越来越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法律法规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也要看到,我区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整体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文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面临着新的挑战,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依法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管理好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既是我们的法律责任,也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
    为此,检查组建议:()增强依法保护、科学保护文物的意识,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更加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和文物知识普及,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文物安全,在城乡建设和旅游开发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坚持文物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对文物进行超负荷利用和不当利用。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严格依法进行惩处。(三)健全完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机构、队伍、经费和文物保护事权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目前文物保护经费总量仍然偏少,建议相关政策措施向基层文保单位重点倾斜,保证他们有能力履行职责。区政府要在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鼓励规范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等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文物保护格局。(四)健全监管制度,规范引导文物流通秩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文物流通领域的监管制度,积极与工商、商务、广电等部门紧密协作,加强对古玩旧货市场的监管,要鼓励、引导、规范民间收藏和民间博物馆健康发展。推动行业协会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行业氛围。(五)促进合理利用,努力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民众。要坚持文物工作方针,尊重文物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依法促进文物的合理利用。要加强文物研究工作,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科技、经济、社会价值,充分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民生、资政育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把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文物工作融入社会生活,实现文物价值的有效传播,实现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的有机统一。
 
 
 
洛龙区人大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