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张红霞李联伟职务的通知

2012-08-24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种松志检察长《关于提请张红霞、李联伟职务任命的议案》(洛检文[2012]48号),经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2年8月23日审议通过,
    任命:
    张红霞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联伟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