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2012-08-30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8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益武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区政府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情况汇报,又深入到上海市场步行街调解委员会、长安路办事处调解委员会,通过听汇报、查看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台账和资料、走访基层人民调解员等方法,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查看。
    座谈中,检查组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工作提出建议:一要继续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使之家喻户晓,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同,使其遇有纠纷时,能够选择依法进行调解;二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人民调解员行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三要进一步拓宽调解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形成“大调解”格局;四要大胆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配合机制、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和人民调解工作考核体系,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同配合”的调解工作联动机制;五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对基层人民调解的管理指导作用,为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六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益武在座谈时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过程中调处社会矛盾,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好“三大调解”在民调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好人力、财力和物力的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形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促进涧西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长欣、王益民、乔耀强、石建芬,党组成员赵邦定、张伟、董扬等参加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县级领导干部李超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