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2-09-17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备战性能,提高防空防灾报警能力,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洛阳市人民政府定于2012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在全市举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届时,洛阳广播电台、洛阳电视台和市人防指挥通信车将同步发出防空警报信号,望全市居民不必恐慌,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