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县人民法院工作

2012-09-19

    7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清,副主任单志敏、谢玉莲带领8名人大常委会委员视察了县人民法院工作,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刚毅等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首先察看了县法院的立案大厅、信访大厅、法院荣誉室,而后旁听了民庭公开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
    汇报会上,赵刚毅院长向视察组汇报了县法院2012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院工作,多提建议与意见。
    单志敏副主任针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对县人民法院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德清主任对县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强班子、带队伍,干警形象好;二是抓审判、重执行,业务能力好;三是顾大局、有作为,服务中心好;四是位置准、态度正,人大意识强。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县法院的工作是满意的。同时,要求县法院要看长远、再努力,面对新困难、新问题,法院要不断研究,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促使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为“5A”嵩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