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代表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

2012-09-19

    9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静、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颖、区卫生局局长徐春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参加。
    代表们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内容,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王颖同志对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尔后,深入到有关食品加工企业、幼儿园食堂等单位,实地查看生产经营状况,
    实地检查视察后,代表们进行了认真座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维护食品安全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监管网络,强化部门联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整合监管资源,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有效规范了我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了我区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代表们对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主动谋划,注重工作创新,抓好责任落实,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社会监督。二是要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抓好校园周边及大排档、小摊贩、小作坊、乡村餐饮的食品安全工作;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真正让广大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公民食品安全意识。四是要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增加企业自律,促使其自觉守法经营。
    区人大副主任杨静强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各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明确责任,认真履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