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

2012-09-26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更好地完成碧水蓝天工程,9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副主任任书安、杨平及相关委室负责人就全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进行了视察。副区长李安民、环保分局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察看了新区污水处理厂、伟业轧钢搬迁工地现场、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和阳光热电厂自动监控设备,并详细听取了区环保分局局长陈兵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的工作汇报。视察组一致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围绕中心工作,通过加大投入、深化减排、严格准入、强化监管等措施,使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区域环境噪声、大气环境质量、产业聚集区环境综合整治均达到指标要求,环保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针对我区存在的实际问题,薛建军主任代表视察组提出了六点建议:一、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科学规划,做到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格项目准入,坚持关口前移,要重点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能耗低、污染小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我区招商项目质量不断提升。 二、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为平台,将环保投入做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环保工作在人、财、物上的投入力度。三、环保分局要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及时与市直主管部门沟通汇报,理清职责。四、突出重点,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把污染大气、水源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整治重点。五、做好环保基础性工作,建设环保预警监控网络,改进、完善环境监控手段及信息情报收集,及时、准确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六、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控制污染排放,促使我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洛龙区人大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