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

2012-09-29

——2012年9月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司志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市人大常委会为我局提供了这次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机会。食品药品安全是当前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迫切需要人大的监督帮助、需要人大代表把脉问诊。此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局开展工作评议,特别是第二评议调查组不辞辛苦,深入调研,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下一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此,我谨代表全系统干部职工,向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评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洛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9月,2004年12月更名为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9县(市)局、吉利分局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稽查大队。全系统现有工作人员312人(其中公务员181人,事业编制131人),离退休人员112人。根据市政府“七定”方案,目前我局主要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的安全监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下,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1年,全市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6.3%,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9.7%,未发生一起重大饮食用药安全事件。市局先后荣获全省系统2011年度完成工作目标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文明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嘉奖单位、新农村建设驻村帮建先进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25项。
    (一)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今年2月前,我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履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工作中,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追溯“两个体系”,创新完善了督导协调、科学评估、应急保障、宣传教育四项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府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服务、企业从原料购进到成品输出全程管理的“两个链条”,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食品放心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洛阳市连续荣膺全省“食品安全优秀城市”称号,孟津县、新安县、宜阳县荣获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
    今年2月份,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我局食品安全职能发生了变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移交给新成立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接管了市卫生局原承担的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为此,我局立即采取积极措施,在顺利完成交接的同时,加强了对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一是组建稽查队伍。市局组建了食品稽查大队,9个县(市)局已完成职能交接,工作有序展开。二是建立监管档案。经过摸底调查,全市有餐饮单位8624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局直接监管163家(包括大型餐饮单位70家、学校食堂76家,企事业单位食堂17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家。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专项检查、高中招期间餐饮服务专项检查、夏季餐饮服务专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专项检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检查餐饮单位6900余家次,整改问题隐患1.8万余个,取缔35家。四是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已量化评定市管餐饮单位112家,其中优秀11家、良好53家、一般30家、督促整改18家。
    (二)药械市场秩序持续规范。全市有药品生产企业20家,医疗机构制剂室11家,药包材生产企业7家;药品批发企业21家、零售连锁企业18家,药店138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1家。为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狠抓管理规范。每年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2次以上,覆盖率达到100%。所有药品生产企业都通过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都通过了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纳入质量保障体系。二是严控风险重点。向高风险的2家注射剂生产企业派驻驻厂监督员,对10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在14家制剂及原料药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建立药械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制度,对生产、经营的基本药物实行全品规覆盖抽检,完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2011年,累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52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85例,荣获全省先进称号。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集中检查与突击暗访相结合,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收到并审查企业自查报告1390份,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3家次、药品经营企业1995家次,整改问题86项,警告197家、责令限期整改437家。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排查清查,坚持工作情况日统计并及时公布,及时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全市查封停售媒体曝光的问题药品832盒。督促全市7家胶囊剂药品企业,严格按照药典标准完善检测设施,购进药用空心胶囊、生产胶囊剂药品全部实现了铬含量批批检验。四是打假治劣决不手软。坚持服务发展与打假治劣并举,严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1年,共查处案件1001起,取缔药品、医疗器械无证生产经营点21个,移交司法机关立案3起,刑拘3人,批捕2人,判刑1人;今年以来,共立案818起,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8起,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三)监管基础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和比武、交流,各县药检所均能独立开展药品18项检验。市药检所荣获全省药检系统技术大比武第一名,日前又被国家局确定为全国系统先进单位。二是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完善监控机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三是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扎实开展“环境创优年”和“作风转变年”活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实行公开承诺,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压缩为6个工作日办结。2011年,我局被省优化办评为全省“优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荣获市“服务标兵”、“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坚持制度、监督、教育三结合,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不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对涉及食品药品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梳理法律依据6项,行政法规14项,地方法规2项,部门规章34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严格按照程序执法办案,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办事,文明执法。两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去年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全市执法部门法律知识考试中,我局获得了第2名的好成绩。
    (五)人大建议议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高度重视人大建议、议案办理工作,按照 “规范办理、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三个100%的标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督办落实,办公室组织协调,确保建议、议案的办理质量。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做到办理前与代表沟通见面,办理中共商解决办法,真正把建议落实到监管工作中。2011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2件,分别是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闫治安代表提出的“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市场零售药店管理的建议”,鲁红舟、方占军、白学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小型餐饮业加大管理力度的建议”,协办侯玉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议案”,代表评价均为“满意”。
    二、接受人大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积极配合做好评议工作,确保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市局专门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迎评工作,制定迎评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各项评议工作扎实开展。
    (一)主动自查自纠,认真查摆问题先后召开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民评代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服务监管等座谈会7个,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47条。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110平台对接,定期分析反映热点,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网络舆情监测队伍,及时处理“百姓呼声”问题22件,“连线政府”问题5件,协调转办11件,其他网民诉求7件。
    (二)梳理归纳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此次第二评议调查组对我局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阅评估,向我局反馈89条意见和建议。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结合我局自己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问题集中反映在五个方面:一是药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不够。一些零售药店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小药店、小诊所以及城中村小药店药品分类不很到位,经营行为、进货渠道需要进一步规范;药品虚假广告现象误导群众,需要着力整顿、严厉打击;切实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药品市场的打假治劣力度,严管重罚,让人民群众真正用上放心的药品。二是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安全还存在问题;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及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单位的整治力度不大,小餐馆、小饮食店的监管还不到位;有些餐饮店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劣质油现象;消毒餐具使用方面存在问题,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等。三是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不够广泛。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不高,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清楚;很多群众对部门职责不很了解,宣传力度要不断加大。建议建立宣传网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服务企业发展仍有欠缺。组织企业工作交流、业务培训方面不到位,要多组织培训;行业新政策传达贯彻、公开力度需加强,特别是及时通知生产企业;提供“办事指南”等服务,方便企业办事。五是队伍建设及整体素质仍需提高。餐饮环节监管体制还不理顺,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要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的网格化监管,加强农村市场监管。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了 “四明确,三集中”的整改工作思路:即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整改效果,做到市、县局联动集中抓整改,每周集中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市局领导班子分包县(市、区)局集中开展督查暗访,并将整改情况与年底考核、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务求整改实效。
    同时,市人大反馈我局意见中,有28条涉及食品综合监管、食品药品价格监管等问题,需要市政府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合力解决,我们已专题向市政府、市食安办报告,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共同抓好整改落实。
    (三)坚持边评边改,务求解决问题。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在第二评议调查组的指导下,我们按照“具体问题立即改,宏观问题限时改,长效问题建机制”的原则,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评议边整改,以人大评议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针对药品违法广告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药品非法广告的监测整治力度,对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公共宣传渠道全天候监测,两次约谈洛阳经济广播电台主管领导,对药品零售企业门店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已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44起46个品种。针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报请省局批准暂停了舒筋活络丸、明目蒺藜丸、九典寿星口服液等6种药品在我市的销售。
    二是针对宣传不足问题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持续在媒体加大药械案例介绍、热点报道力度,在洛阳电视台播放用药知识公益广告,在洛阳晚报开辟安全用药知识专栏。9月1日,全市各县、区统一启动了安全用药现场咨询活动,现场发放用药知识宣传册、药监局宣传手册、宣传折页4万余册,咨询群众上万人次,洛阳日报、晚报、电视台等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是针对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监管的通知》(洛食药监通〔2012〕54号),提醒各药店进一步强化药品分类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组织稽查人员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以小药店、小诊所、城中村药店为重点,查资料,抽品种,核查票据,对销售药品不出具销售凭证、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违规行为先后警告31家次,立案行政处罚23家次。日前,根据上级要求,我们正组织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督促各药店设立专柜、凭处方、实名制销售,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是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排查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联合督察2次,出动检查人员960人次,检查食堂600余家,整改各类问题2530个。
    五是针对餐饮环节热点难点进行专项整治。8月份以来,我们相继召开会议,部署开展了小餐饮专项整治、餐饮具使用检查、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旅游饭店及景区周边餐饮单位达标提升等专项行动,市、县餐饮监管部门已检查工地食堂112家,责令整改87家,停业整顿5家;检查小餐饮2058家,责令整改713家,停业整顿65家。
    六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不法生产经营行为。积极采纳民评代表建议,聘请并培训义务监督员230名,参与我市药品监督工作,举报违法违规行为。7月份以来,根据举报线索,通过蹲点守候,追踪查源,先后查处了货值4.1万元的非法加工包装中药饮片案、货值8.73万元的无证经营药品案、涉嫌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案等重大案件7起,移交公安部门查处13起。
    三、下一步主要整改措施
    人大评议是监督更是支持,接受评议是机遇更是动力。下一步,我们将以评议统领工作,狠抓整改不放松,完善机制下硬功,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大假劣药品打击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增设12331举报投诉热线,做到有报必查。市、县局全面开通“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确保举报投诉及时核查率100%、确保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率100%。二是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建立药品监管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完善年度千分制考核。将农村偏远地区、城中村小药店、小诊所作为监管重点,严查药品购进渠道,严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发现过期药品等立即监督销毁并依法处理。三是建立协作机制,综合整治非法药品广告。进一步加大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力度,建立例会制度,联合工商、广播电视、报社等单位,合力打击非法药品广告。四是坚持“五不放过”,严格案件查办。假劣药品来源和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及人员未被依法处理不放过,该移交司法机关未移送的不放过,案件原因不分析透彻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药品市场秩序规范。
    (二)深入开展餐饮食品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小餐饮、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旅游饭店及景区周边餐饮单位达标提升等整治力度,以餐饮具消毒、添加剂使用、食用油、凉菜加工等为重点环节,严查环境卫生,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建立台账,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添加剂使用及加工制作是否规范等,全过程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全面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严格等级评定标准和程序,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场所环境、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进行综合考核评查,分别授予“大笑”、“微笑”和“平脸”公示牌,实施动态监管,督促企业整改提高,引导群众放心消费。三是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年底前,全市要创建市级示范街2条,县级示范街15条、示范单位150个。四是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经营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监管档案,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安全。五是提升餐饮食品检测监督执法水平。我局已努力争取到全省唯一的国家2012年餐饮食品检验仪器设备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尽早投用,靠现代化检测手段增强监管能力。
    (三)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的氛围。一是组织活动搞宣传。举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二是巧用媒体抓宣传。建立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制度,市局开通微博交流平台、网站开辟政策专栏,加大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知识宣传。三是多种途径广宣传。建立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便民宣传栏,印制宣传手册、药品安全读物、宣传扑克等,加大市局职能职责、监管措施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一是加强交流培训。将组织企业交流、开展业务培训纳入我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局的年度责任目标,促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印制公开手册、宣传手册,制作公开栏,放置机关大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查询。三是完善服务措施。认真落实好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和企业联系制度,提高效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五)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理顺餐饮监管体制。协调有关县(市)政府,将餐饮监管职能、监管人员移交到位。二是加强人员招录培训。积极向省局申请招录公务员,补充监管执法力量。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现场授课等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确定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向下延伸监管网络,年底前对监督员、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农村市场监管水平。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明察暗访、领导督察等形式,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防控措施,确保系统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我们深知,食品药品安全大于天,食品药品监管责任重如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人大工作评议统领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查找问题、坚持不懈边查边改、善始善终抓好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评议成果,努力让食品药品更安全、群众更满意、领导更放心,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实现福民强市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