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乡级代表小组活动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思考研究与探索

2012-09-29

◆  刘松波    韩朝阳
    代表法第22条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因一年一次的代表大会会议时间比较短,因而代表履行职责主要是在闭会期间。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既是在执行代表职务,又是为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履行好职责积累“素材”。
    根据笔者调查了解的情况,作为县、乡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基本形式的代表小组,有相当一部分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甚至是基本不开展活动。这种现象严重制约着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当前,影响县、乡级代表小组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认识上不到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愈加深入人心,人民当家作主意识不断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不少人的心目中,包括一部分基层党政领导和人大代表本身在内,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对人大代表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也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造成了基层干部、群众对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到位。同时,部分基层干部代表因基层工作比较繁忙,很难把代表小组活动摆到应有的位置;部分企业界代表则是把当选代表作为一个政治光环,对代表开展活动这一必须的履职工作更是缺乏深刻的认识;而一些没有其他组织职务的代表,更是存在着“有些干部代表都是如此,我还能怎么样”的消积认识;这些错误、消极的思想认识严重阻碍着代表活动的开展。
    缺乏活动能力。人大代表的职务不同于其他职务,要执行好代表职务,必须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作保证。但是,目前的县、乡人大代表大部分缺乏必要的系统培训,使部分人大代表没有履职的主动性、缺乏履职的积极性。比如,人大的视察、调研有一定的工作方法,在撰写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时还须注意依照一定的行文格式和专业的词语进行书写,即便是提出代表建议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字基础,部分人大代表因自身知识层面的限制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疑问和盲区。另外,代表小组活动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也影响着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的积极性。
    代表小组活动难以组织。为了便于代表开展活动,基层代表小组的划分一般都是按地域将各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尽管如此,组织代表小组活动仍然受着重重的影响和制约。一是由于代表都是兼职,平时往往忙于自己的专职工作,忽视了代表职责的履行。究其原因,是由于缺少对代表在依法履职方面的相应考核机制,使代表更重视去做自身所担负的工作。二是代表小组长在组织小组活动时有所顾虑。代表小组长一般都不是由行政领导担任,因而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时,让行政上被领导的代表小组长去通知安排行政领导,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代表小组长组织活动时总碍于情面不愿开口。即便有的代表小组长由领导兼任,但由于领导往往忙于行政事务,同样无暇顾及代表小组的活动。三是由于代表们分布在社会各行各业,责任感又彼此不同,每次通知代表开展活动,一部分代表们不是有事,就是有特殊情况,很难组织所有代表统一参加。时间长了,组织代表活动越来越难取得成效。
    活动经费难以保证。虽然各级财政都按照规定划拨了代表活动经费,但对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到底可以使用多少及如何使用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代表小组混合编组的较多,活动经费由哪一级人员来承担,也不好明确区分开来。又因为各个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方式都不同,开支也不尽相同,致使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没有一个规范的使用标准。另外,由于财务制度的限制,代表小组活动的经费怎样拨付,怎样管理,都没有相应的规定。
    指导的缺失。正确有力的指导,对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当前情况下,由于县级人大党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人员较少,因此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基本上是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指导。而乡镇人大主席团并不是常设机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大部分不是专职,即便是专职,乡镇人大干部特别是副主席更换频繁、人员不稳定,导致乡镇人大工作连续性、稳定性不强。另外,“一揽子工程”的乡镇工作,使得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往往迫于其他工作的压力,只能抽时间做人大工作,就更没有精力来认真指导代表小组的活动。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是要重视和支持代表小组的工作。各级党委要对代表小组的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首先要从组织上重视人大干部的培养与配备,让基层人大工作者有充分的精力搞好人大的日常工作;其次要切实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来监督、支持人大代表履行职务,从而形成有利于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要不断加强对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长的培训。通过不断的培训,使人大代表明确自己所担负的使命及怎样去认真完成这些使命。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小组长的责任感和整体素质,使他们真正负起责任,把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把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列入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重要工作日程。特别是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去,把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四是要给代表小组活动以经费保证。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其资金补贴。因此,建立相应的机制,制定相应的办法,是切实保证代表小组活动经费到位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