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2012-10-08

    为切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9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宇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工委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涧西区、高新区、新安县人民法院,对全市人民法院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次专题调研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代院长于东辉亲自汇报,院党组成员全部参加汇报座谈会,常务副院长马保政、纪检组长丁公梅及审管办、督查办有关负责同志全程陪同调研。涧西区委书记王自文、新安县委副书记赵莉以及相关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领导同志分别陪同调研活动。
    调研组围绕建立案件质量监督长效机制、完善审判流程化管理、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等方面的内容,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召开了座谈会,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参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审管办,观看了案件网络流程管理系统的演示。
    参与调研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两级法院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较高评价,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进一步做好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一些针对性较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马振宇副主任在认真听取汇报和座谈后,充分肯定了全市两级法院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他说,法院案件质量监督工作领导重视、工作到位、运作积极、成效明显。建立的以审管办为枢纽,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案件质量监督模式非常规范,案件网络流程管理系统使案件质量“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了”。法院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强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对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希望我市两级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向上向好态势,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做好,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