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规划局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

2012-10-10

—2012年9月26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第三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第三评议调查组在王树仁、白志刚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市规划局进行了工作评议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评议的基本情况
    全市评议动员大会结束后,第三评议调查组按照《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第三评议调查组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评议内容、重点以及评议各阶段的工作安排,专门邀请部分城建方面的市人大代表参加评议调查组,全程参与评议工作,并组织调查组成员视察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市规划局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切实增强《计划》的操作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在评议调查阶段,第三评议调查组在听取市规划局工作汇报的基础上,调查组成员对汇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提问。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后,第三评议调查组通过两大途径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吸收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意见建议、市纪委作风评议意见和网络上有关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先后召开了市规划局中层、二级机构负责人,县(市)区规划(分)局负责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基层领导干部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4个方面、共计82人的座谈会,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市规划局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在充分肯定近两年来规划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充分发表了对我市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32条,经归纳整理分为规划编制和执行、查处规划违法、规划队伍建设以及其他具体意见建议等4个方面、27条。随后,第三评议调查组召开专门会议向市规划局进行了反馈,要求市规划局按照反馈意见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二、市规划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一是围绕《洛阳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启动了新一轮大规模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在城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域及村镇规划体系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健全;二是在不断完善规划内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划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逐步确立了贯彻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长效机制。
    (二)注重规划引领,全力保障统筹和提升“六加一”攻坚战。市规划局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围绕我市新区建设、城建重点工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等我市当前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规划的编制工作,在保障工程建设的同时,对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三)加强规划管理,力争城乡规划执行到位。一是严格规划行政许可,不断加强规划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服务于我市的经济社会建设;二是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较好地维护了我市的良好形象。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建议、决议等办理进展顺利。市规划局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建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办理落实工作,建立了相关办理制度,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以及代表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近两年来,市规划局共负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0件,其中办结29件。办理关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议案1件,市规划局制定了《洛阳市交通专项综合规划》和《交通拥堵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优化路网结构,恢复和新建部分停车场等措施,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现象。此外,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市规划局对《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先后进行了两轮修改,准备再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高度重视工作评议,扎实推进评议各项工作。市规划局把工作评议作为推进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动力,高度重视人大的评议工作。一是制定了迎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认真配合第三调查组开展评议工作。二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局机关、市直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分析、研究问题产生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以及整改的方式方法,坚持边评边改、未评先改。经过市规划局的努力,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第三评议调查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市规划局已经拿出了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步骤和整改措施,部分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
    1、规划调整随意,规划执行不到位;
    2、乡(镇)、村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有待加速,尽快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3、旧城区开发强度过高,给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质量带来严重影响和压力;
    4、在城市区特别是老城区、瀍河区被纳入统一规划、改造的部分城中村长时间没有启动规划、改造,部分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无法进行房屋改造,有很大的安全和社会隐患;
    (二)规划违法方面的问题
    5、社区用房、居民活动室等社区配套设施改变用途;
    6、停车场擅自改变用途;
    7、私搭乱建现象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
    (三)规划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8、市规划局和城市区人民政府在遏制私搭乱建问题上的职责划分不清;
    9、市规划局对县(市)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足;
    10、市规划局的工作透明度不高,审批手续比较繁琐,审批时限较长;
    11、市规划局对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工作的新政策公布不及时,广大群众和企业了解、掌握不到位;
    12、市规划局网站涉及规划方面的内容少,与百姓互动少;
    13、市规划局的服务没有真正进入行政服务大厅;
    14、规划院所的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四、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
    针对市规划局自查出的问题和调查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严格规划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规划变更程序,使变更规划有着更严格、具体的操作程序;二是要严格控制居民安置房的容积率,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三是加大对私搭乱建、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继续做好老城区、瀍河区等城市区城中村危房的规划、改造工作。
    (二)要加强规划队伍建设。一是在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积极服务于广大群众和企业;二是继续完善规划审批制度,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三是进一步明确市规划局和城市区人民政府在遏制私搭乱建上的职责划分。
    (三)要做好群众期盼的其他工作。一是就老城区、瀍河区集中供暖问题与市环保局搞好衔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二是做好《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实施准备工作;三是在丽春路、周山路附近规划建立菜市场;四是尽快规划建设郑州南路;五是在瀍河区规划建设民族文化宫;六是在滨河路和龙门大道规划建设停车场;七是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进度;八是加快立体停车场的规划建设。
    (四)对整改工作的几点要求。一是对条件成熟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拿出切实措施,迅速整改到位;二是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注意把整改工作同下一步规划工作的开展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出整改方案,逐步整改到位;三是对于单依靠规划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要抓紧协调,协调不动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解决;四是要在注重整改的同时,认真做好整改的宣传工作,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工作评议对规划工作的促进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