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民带队来洛检查《价格法》和《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2012-10-11

    2011年10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民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莅临洛阳检查《价格法》和《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省发改委副主任陈永石、省住建厅副厅长陈海勤及有关工作人员陪同来洛检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毛万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殿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喜照,市政府副市长谭建忠,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副主任肖宏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韩国防、城建工委主任李诚如,市发改委主任李跃民、住建委主任孟红兵等有关人员分别进行了接待、陪同检查和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保障房项目中房江南绿苑和中电阳光新城,深入到住户家中和建设工地,详细询问住户的生活情况和新建项目的工程进度。随后,执法检查组又检查了王府井超市和涧东路农贸市场,实地了解与群众生活密切关系的粮油、肉、蛋、菜,水果等价格变化与市场运行状况。
    执法检查组在洛还专门召开了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谭建忠作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执法检查组的询问进行了答复。最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民对今年以来我市落实“一法一条例”和保障房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和经济保障房建设方面分别提出了“五个下功夫”和“三个确保”的要求。一是在稳控价格、法规宣传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一法一条例”力度要加大。二是在制定法规、政策、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三是在经常性管理和日常监督监管上下功夫。四是在保障困难群体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关注城市低收入家庭、下岗职工、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学校食堂等,要保障他们的生活不受大的影响。五是在实时控制物价整体水平上功夫。关于经济保障房建设方面:一是要确保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充分认识这是一项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二是要确保质量,建设优质的保障性住房。三是要确保分配机制按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
    对刘新民副主任的要求,谭建忠副市长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常振义主任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刘新民副主任的指示,认真进行学习、研究和思考,全面抓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经济保障房建设工作,确保事关民生的物价平稳和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