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2012-10-22

    10月19日上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益武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安排,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并对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大学科技园建设、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区法院执行工作以及区检察院自侦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会议还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调研情况。
    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两项工作报告,田益武指出,代表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行使代表权力、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今年区政府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领导很重视,办理的力度很大,保证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该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涧西的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就下一步工作,田益武强调,一是继续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确保将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二是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稳定基层政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抓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促进该法在我区的深入贯彻实施。三是区法院要继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更大范围推进人民调解协议进入司法确认程序。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五是由区政府负责督促乡、办事处落实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开展。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刚、雷长欣、王益民、杨干修、乔耀强、石建芬等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建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伟、董扬,区检察院检察长谢晓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