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2012-10-24

    10月23日上午,洛宁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该报告。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霍鑫同志挂任洛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耀波、常京汉、郭保国、吴华玲、曲武成及委员朱林显等23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新安,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建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红伟,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