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2012-10-29

    26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主持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落实以上两部法律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对古城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评议等有关内容,会后将形成常委会“评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后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最后,根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提请,依法任命了10名法检两院工作人员。薛建军主任代表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出3点要求: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2、忠于职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3、廉洁自律,努力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书安、杨平、杨建中、马国富、吴锐、李爱国、阮松灵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副区长李永强、区法院院长杨安平,区检察院检察长宋胜杰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