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2012-12-05

    9月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清,副主任白九臣、单志敏、乔万里、黄秀刚、谢玉莲及常委会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周宏森,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刚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刚,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各乡镇人大副主席,县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同志列席了会议。
    李德清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议程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2011年财政决算,201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务收支审计,伊东新区建设及环湖开发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嵩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提请报告,拟任命人员的供职报告。会议对各项报告分别提出了审议意见,并对相关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嵩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关于2011年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任命李自刚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聘任陈世敏、刘银谦同志为嵩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顾问,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