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大:四措并举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人大工作的潜力在代表。随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对开展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四个方面予以加强和改进:
营造良好氛围,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的原则,通过联系好、服务好代表,来体现代表的主体地位。积极争取党委对代表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及时解决代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人大代表主体意识,建立“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和听取意见的工作机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重大事项的通报会、听证会等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评议员,对部门、行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新闻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活动的宣传,努力形成尊重、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社会政治氛围,为代表开展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出建议是代表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常委会要加强与承办部门的联系,认真督办,不断提高办复率,使代表“说话算数”,增强代表为人民代言的主人翁意识。要把代表活动经费纳入法制保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的发展而逐年有所提高。建立农民代表岗位津贴制度、误工补贴制度。人大常委会除了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必要的服务之外,更要认真履行好对代表执行职务的法律保障。对代表因执行代表职务而遭受的一些打击报复现象以及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人大要依法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严惩,为人大代表的履职提供坚强后盾,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创新工作举措,拓宽代表履职平台。近年来,各地人大为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的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将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优化代表工作的整体功能。有的设立“代表之家”,使代表有集体活动、办公、接待群众的固定场所。有的实行代表活动日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选择活动主题,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有的向代表发送专用标识信封,为代表开通了反映情况、建言献策的直通车。有的开设网上留言簿,针对人大常委会一个时期的工作议题,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拓宽了代表参政议政督政的渠道。这些工作举措的创新,促进了代表活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一是紧扣辖区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精心选择活动主题,激发了代表参与活动的主动性。二是活动方式灵活多样,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代表座谈、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进社区、进选区,广泛征求选民的意见,使代表与选民实现无缝隙链接,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也为选民监督代表提供机会。
加强代表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开展经常性的代表培训工作,除了常规性的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学习辅导外,还要根据常委会各项审议议题安排代表学习相关知识,学会怎样拟写代表议案,怎样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何审查监督计划和预算等履职基本技能知识等。使代表系统掌握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业务知识,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使每位代表都成为执行代表职务的行家里手。通过培训使代表力争达到五个熟知:熟知法律法规,做到言必依法、行必守法、审议发言要用法言法语;熟知当前国家、地方改革开放的前沿政策,大政方针;熟知代表履职的职责和义务,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市情市政、区情区政,当好宣传员;熟知本职业、本岗位业务工作,做称职的人大代表。
完善激励机制,强化代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代表执行职务情况通报制。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每位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提出议案和意见建议、视察、调研、为民办实事等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履职档案,定期通报。建立健全代表代表创先争优评比制度,明确内容标准,量化评比指标,落实奖惩制度。对执行代表职务好的代表,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评先表彰,成绩突出的授予荣誉称号。建立健全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规定代表要定期向选民述职,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建立健全代表辞职制度。除代表法有关规定外,对“无为”、“不为”的代表进行有效监督,限其整改,必要时劝其辞职。使代 表忠实履职,不敢懈怠。
摘自: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网站 作者:张祥君 2011-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