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劳动者更有尊严——聚焦劳动合同法修订

2012-12-17

    同工不同酬、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发生工伤事故时互相推脱拒付医疗费……这些发生在我们周围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例屡见不鲜,而这也正是我国数千万劳务派遣工面临的现状。如今,这些情况有望得到改观。2012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本次修法,着重就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进行修改。事实上,自2008年1月1日我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到现在,不过短短四年时间,为何就要对其进行修订?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究竟如何?又有哪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呢?
 
劳务派遣存在什么问题?
    2010年起,深圳一家快递公司进行用工制度“改革”,小袁和他的同事被公司安排转为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工作内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是他们的工资却从之前的每月3500元减少至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待遇也大幅削减。小袁说,目前直接与该快递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到30%。
    像小袁和他的同事们这样,以原来的正式工身份被转入劳务派遣公司成为劳务派遣工,虽然他们的岗位不变、工作不变,但身份却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为了劳务派遣工的他们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与正式职工拉开了差距,使他们的合法利益受到了侵害,企业却因此增加了利润。这种现象是对常规的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制度的极大冲击,长此以往,将会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规范劳务派遣已是刻不容缓。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 2008年和 2011年对劳动合同法进行的执法检查工作中,也同样证实了我国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确实存在着较多问题。一是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经营不规范;二是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的用工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三是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问题比较突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得不到很好落实,一些被派遣劳动者长期没有归属感,心里落差较大。据保守估计,全国大约有 2700万劳务派遣工,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在一些垄断国企和事业单位表现得尤为明显。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信春鹰在审议草案时所呼吁的:“中国的劳务派遣已经突破了行业、用工时间与岗位等限制,成为常规、普遍的用工制度。如果再不及时、明确地在法律上加以规范,劳务派遣很可能会发展成用工主渠道,从而瓦解我们的劳动法律制度!”
 
如何限制劳务派遣被滥用?
    本来只是作为一种辅助性、替代性的临时用工模式存在的劳务派遣,却被滥用了,原因是用人单位利用了劳务派遣用工可以不签合同,不负担劳动关系中的一些责任,又能享受劳动关系的便利,更可以规避用工成本的提高。因此,“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成为这次修法的重点。为了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范围,草案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三性”岗位上实施:临时性,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替代性,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工作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被派遣劳动者替代工作。
    此外,草案还从“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增加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处以罚款,并适当提高了罚款额度,并可吊销劳务派遣单位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着手,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派遣、强化了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
 
  
修法后如何与原法衔接?
    修法后,就积极稳妥地规范劳务派遣,处理好修法前后法律实施的衔接问题,草案也做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如,“修正案开始施行时,用工单位正在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根据修正案进行调整;修正案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司变更登记后,方可继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对于在修正案施行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自修正案施行之日起未依法办理许可或者申请许可未获批准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用工单位和工会组织进行协商,对其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劳务派遣协议作出妥善处理。劳动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实现同工同酬权利,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强化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等是这次修法的原则和重点。尽管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尚需立法的进一步完善,但这毕竟是积极稳妥地规范劳务派遣、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次法制进步。相信随着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对劳务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保持高度关注的氛围之后,劳动合同法终将真正成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