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廉租房保障对象明年再“扩容”
如果你暂时没有能力买房,明年或许有机会入住廉租住房。记者昨日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获悉,《洛阳市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下发。自明年1月1日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再次“扩容”,保障对象申请资格确定为“洛阳市城市居民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93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7平方米以下”。
保障对象“扩容” ,近2000个家庭受益
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货币补贴指向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者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实物配租指向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者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目前,全市租赁补贴实施保障家庭16037户,保障对象申请资格为“具有洛阳市城市居民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7平方米以下”,申请租赁补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补贴,实现了应保尽保。
《标准》对上述标准进行了调整,从明年1月1日起,“具有洛阳市城市居民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93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7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该负责人透露,保障标准放宽后,至少将有近2000个家庭从中受益。
补贴标准不变,每平方米仍为7元
据了解,此次并未对保障标准进行调整,仍为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7平方米,实行差面积补贴。租赁补贴标准仍为每月每平方米7元。这意味着,我市无房户每人每月所领取的租赁补贴为119元(7×17)。
住房困难户的租赁补贴究竟能领多少?工作人员为我们列出了一个计算公式:月租赁补贴额=月租赁补贴标准×(人均保障建筑面积×家庭人口-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以现有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的三口之家为例,其每月应领取的租赁补贴为:7×(17×3-30)=147元。
申请廉租房须提供4种材料
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到所在区房管部门(廉租办)领取洛阳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单位、社区、办事处印章,然后将相关材料一并交到各区房管部门。
低收入家庭须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洛阳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后直接交给社区即可。
市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申请廉租住房须准备4种材料(详见上表)。
(记者 连漪 通讯员 李少君)